[新闻] 新婚、离婚、分居夫妻 怎么税

楼主: sony577 (双姓:《姓名权》平等!)   2019-05-26 21:39:13
2019-05-24 02:43经济日报 记者翁至威/台北报导
综合所得税采家户申报制,婚姻关系存续情形将影响报税方式。财政部台北国税局指出,
新婚、离婚或分居夫妻5月申报综所税时,应注意税法规定,以免申报错误遭国税局连补
带罚,导致荷包大失血。
台北国税局表示,当婚姻关系存续中,除非有法定事由可分开办理综所税结算申报外,夫
妻所得应合并办理结算申报。
国税局指出,纳税人与配偶在年度中结婚或离婚,在办理当年度综所税结算申报时,可选
择分别或合并申报。
例如同性婚姻今(24日)起上路,今年登记的伴侣,明年申报今年综所税时,可选择合并
或分别申报,但往后年度就必须合并申报。
不过如果是分居的纳税人及配偶,国税局提醒,原则上必须合并申报,除非有遭受家暴、
取得保护令,或符合民法规定难以维持共同生活,分居六个月以上,向法院声请宣告采分
别财产等情形,才可分开各自办理综所税申报及计算税额,免合并归户核课。
国税局举例,王先生与配偶在2013年间结婚,后来夫妻感情不睦而分居,王先生2018年办
理2017年综所税结算申报时,双方都没有在结算申报书中填载配偶姓名、身分证统一编号
,也未勾选“分居”,就各自分别办理结算申报,最后导致短漏税额,遭国税局补税,并
依法处漏税额0.2倍罚锾。
国税局提醒纳税人,夫妻应合并办理结算申报,并可自各类所得合并计税、薪资所得分开
计税或各类所得分开计税中选择最有利方式。
如果仅因夫妻感情不睦而分居,导致无法合并办理结算申报,可分别填报申报书,但仍应
在申报书上填写配偶姓名、身分证统一编号及勾选“分居”字样,由国税局按夫妻所得额
、扣除额资料归户,据以核定夫妻各自应补征或退还税额,否则恐涉及规避累进税率,遭
国税局开罚。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11994/3831098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