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520豪雨灾情损失 一个月内可申请减免税

楼主: sony577 (双姓:《姓名权》平等!)   2019-05-25 07:19:10
2019/05/21 12:48
(中央社记者郝雪卿台中21日电)锋面通过带来强降雨,台中市昨天传出多处灾情,台中
市地方税务局今天提醒受灾户,灾害发生日起一个月内可向税务机关申请房屋税、牌照税
、燃料税及娱乐税等减免。
昨天的强降雨造成台中市多处传出灾情,台中市政府地方税务局指出,民众如因豪雨而造
成财产损失符合减免标准,自灾害发生日起一个月内,可向税务机关申请房屋税、牌照税
、燃料税及娱乐税减免;另在9月22日前,可申请地价税减免。
以房屋税为例,税务局表示,台中市房屋被水灾淹水达50公分以上且有居住事实,以实际
淹水日为准,每30天停征一个月房屋税,不足30天者以30天计。另房屋在灾害中受创,毁
损面积占整栋面积5成以上,需修复才能使用者,免征房屋税;3成以上、不及5成者,减
半征收。
对于部分因灾受损的汽车、机车(151cc以上)需修复才能使用或无法再使用者,税务局
指出,请于灾害发生日起一个月内,持证明文件向监理机关办理报停或报废手续,使用牌
照税将计征至灾害发生前一天。
未能即时办理报停手续,于灾害发生日起一个月内,可检具相关机关核发证明及修车厂证
明文件,证明有停驶情形,按修复前未使用天数减免牌照税。
台中市政府社会局也提醒,住屋如有淹水灾情达50公分以上,可向居住地区公所社会课申
请补助,每户可补助新台币1万5000元,以申请人灾害发生时居住于现址为限。(编辑:
戴光育)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905210088.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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