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二等亲财产交易税问题

楼主: koizumisyou (不小的挑战)   2019-05-02 19:35:52
之前小弟有询过关于 房屋评定现值的问题
岳父5年前继承1/4的房屋
遗产总额清单 当时房屋核定价格是727,500
去年将1/4 的持分卖给弟弟
岳父说代书也没给他任何资料
只跟他说用遗产税免税证明书这张去报税
我真的一头雾水,因为岳父给我报抚养
所以这笔收入不知道如何处理
我想的做法是
1、查去年的 核定价格/4 报财产交易所得
或是直接用 727,500/4 去报财产交易所得
2、岳父拿80万便宜卖给弟弟,我去查二等亲内买卖交易视同赠与
这样80万还在免税额度里,是否表示可以不用报?
3、岳父跑去问国税局,因为我不在场,岳父说持有2年以上
所以是用实拿的80万 减去 56万(去年课税现值),所得24万去报
这样是要怎么报啊?完全雾煞煞
我自己打电话去国税局,1个叫我去查去年的 核定价格
岳父去问的又是这样,快晕倒了,有没有人可以解惑
作者: lovekangin (好人)   2019-05-02 20:30:00
就赠与税的部分 看你们有没有要主张二亲等买卖 有的话要等比较久 不过房屋金额不列入本年度赠与总额 如果当成一般赠与的话 资料齐全去国税局临柜办人不多的话当天就可以领证明 不过会用掉今天度的赠与额度赠与税一定要办 地政没看到赠与税证明不会给你们过户
楼主: koizumisyou (不小的挑战)   2019-05-02 20:44:00
谢谢~~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9-05-02 21:35:00
《一百零七年度个人出售房屋之财产交易所得计算规定》先去看上面的东西再说。不然就拿资料去请教国税局承办人员。不要用打电话的,连你PO的东西,我都看不太懂了。起码要带“遗产税免税证明书”及“不动产买卖契约书(私契)”过去。前者是原始取得成本;后者是交易时之实际成交金额,再核实认定。如果“遗产税免税证明书”所列那笔房屋的遗产时价(所有权全部)是727,500元,而原PO岳父继承所有权4分之1的话,那么原始取得成本就是727,500元÷4=18,1875元
楼主: koizumisyou (不小的挑战)   2019-05-02 21:48:00
感恩~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9-05-02 21:49:00
如果私契所载的房屋(不包括土地)实际成交金额为80万元。房屋之财产交易所得=800,000元-181,875元=618,125元。因为我没有看到实际的资料,只能用猜的来算看看。
楼主: koizumisyou (不小的挑战)   2019-05-02 22:01:00
好像有点头绪了,明天去拿资料,谢谢
作者: lovekangin (好人)   2019-05-02 22:50:00
提醒一下 5/1开始 赠与税可以全台湾跨区办 不用回赠与人的户籍地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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