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扶养20岁以上兄弟姐妹

楼主: bearfresh (freshbear)   2018-04-25 14:49:08
各位好,搜寻版上文章,但个案还是有疑问:
年满20岁的妹妹于去年6月至欧洲攻读研究所,
106年全年无所得收入,虽户籍相同但无同住事实。
有扶养事实但无记录 (都是兑换外币后给欧元现钞)。
而妹妹在欧洲就读的研究所,非台湾承认的学籍
(之前申请就学贷款时发现台湾承认该校但不承认就读科系)
这个情况下,如附上妹妹的学生証/学费証明/在学証明,及全户的户籍誊本
就可以由姐姐(本人)申报扶养吗?
感谢各位解惑 谢谢!
作者: PttAmy (Am)   2018-04-25 16:13:00
google抚养亲属,国税局网站有写要件,父母的职业?要是我是你的话,我会报看看,因为是否承认学籍,跟国税局是否认定是学生,可能是两回事.如果被剔除,补缴就好
作者: lovekangin (好人)   2018-05-01 19:35:00
姐姐扶养妹妹只有免税额没有教育学费特别扣除额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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