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是美国公民,搬回台湾三年多了,我之前缴美国税的时候,都可以得到2个月的缓冲期(因为我不住在美国,算是US Expat) 但是去年我注册了一间美国公司(solo LLC,程式设计,有住址但没有实体店面),请问我的公司也能得到2个月的deadline extension 吗?
我困惑的点是:因为我的solo LLC 的税务是等同我个人的所得税一起报,而我有US expat的身份,我个人所得税可以缓两个月再报,但是我的公司是注册,销售,营运在美国,这样公司的报税到底要何时报呢?
我知道我这样真的很废,早就应该找个CPA..不过今天就是4.17 ,目前填写turbo tax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