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说出来就不好意思点了不过还是想询问一下版友 ~~ thanks
这几年我除了自己需要也帮人联合代购一些
线上游戏虚拟道具跟 vip , 纯私人行为非正式合法令的营业。
这样一起几次联合议价便宜约1成以上且自己也可小赚
1~2% * 总购买价 。 前后共200万上下也赚了2万多。
不料竟被国税局找去了 ~~ 拿出我的银行资料上面一堆人汇款进来
几百到几千上万的都有,累计好几百笔要我解释收入。
我说这是网络联合代购且有汇出的纪录 但不少是私人卖家没开收据。
双方懒的追究所有细节 , 国税局说以总额 * 10% 当我净收入
要我补缴所得税(没有额外罚款) 。 我怕麻烦也不差这点钱就同意
自己税率约 12% 差不多也要补2.5万左右,
等同作了义工帮大家省了些也送点钱给政府。
问题 :
a. 依正常法令大概要如何计算税才合理?
现想想虽然是私人行为但怎收入全喷出去了
还差点倒赔感觉怪怪的。
b. 这种状况被查是否很特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