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赠与跟借贷的翻案

楼主: nanlong (懒龙)   2018-02-08 01:01:25
各位先进好~敝人有个问题请教。
我名下财产跟储蓄保险超过5千万,去年因为急着抢买投资一笔不错的土地
约需900万现金缺了约400万。
因怕解约亏损储蓄险跟定存利息收入,老爸看这状况就好意帮忙代垫。
想说过再1年多保险约到了就可简单还 , 可惜没做好功课设下预防
措施例如公证。
才借不到 8个月 国税局就过来说这是赠与。我主张是借贷
且提出我一堆财力证明且储蓄保险也快到期可简单还清,
但国税局不承认判定为赠与要课近20万的赠与税(扣除当年赠与额)
我的疑问如下:
老爸以我本身财力远大于400万还债力特高为由,
主张为借贷的成功率?
如成功率至少有一半市面上有何专门人员协助?
判下来不服要如何上诉?
如上 感谢 !
作者: ciza (执行力才是主道)   2018-02-08 06:42:00
要不要打复查直接找会计师不是比在这快?
作者: Jeffery71 (南风)   2018-02-08 09:10:00
公证只能证明当时有作那个契约,国税局仍可能不采赠与,似乎会看双方关系、有无还款情形、有无还款能力,只有还款能力,恐怕有点难?或许,可主张赠与税法第5条第3款但书,用不动产公告现值计算,且有补办申报的机会。依限补缴就没罚锾。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8-02-08 12:59:00
什么预防措施都没作,课税也是刚好而已
作者: AFP (国文好难)   2018-02-08 17:15:00
专人协助喔,税局主管、立委、诉愿委员会委员...
作者: blackyw (函杀摄影)   2018-02-08 20:17:00
以旁观者立场,国税局这样认定符合常识没给你加罚锾很好了
作者: saur176 (YA哥)   2018-02-08 22:28:00
公证也没用。没有给付利息给老爸,主张有能力还又如何?旁边看得人,就感觉是你不懂赠与税法,现在想要弥补而已,不然早就解定存去投资了。如果了解税法,老妈还在,可以一毛都不缴,还完全合法。
楼主: nanlong (懒龙)   2018-02-09 00:04:00
我是没懂全部不过一年220万以内额度还是知道的~老爸看这样没几天就拿出一张票是用我的名字开的~ 我以为是我之前放老爸那边让他自由用的专用户~哈。老爸也不清楚赠与税法我也没仔细过问就中枪了。后来才知我那"孝亲专用户"钱不够了~老爸竟拿自己钱转进去这算作业上大意疏失,后来我在国税局主张借贷说要还。刚老爸说算了就将错就错准备认赔~然后钱也不用我还几百万就送我了。有点哭笑不得..这我要感谢国税局?
作者: Jeffery71 (南风)   2018-02-09 00:22:00
只要转钱,跟买不动产时间搭配得上,5条3项但应该很合理要在法令范围内,尽量争取己方权益拿出购买不动产的相关资料,我想国税局应该会接受
楼主: nanlong (懒龙)   2018-02-09 01:07:00
如论如何 在此还是感谢网友们特别是Jeffery71的回应。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8-02-09 01:15:00
主张遗产及赠与税法第5条第3项的话,有考虑到将来房地合一税的问题吗?我还是建议花钱找个像样一点的常年顾问,平时有问题就问他。
作者: Jeffery71 (南风)   2018-02-09 09:35:00
除非能主张是借贷,但难房地合一,是该算看看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18-02-09 22:28:00
财力大于400万 那更应该是赠与不是借贷啊 借贷不如解定存
作者: Carciaparra (8 8)   2018-02-10 22:50:00
当时去公证人签属借贷合约包含借据等,或者每月支付利息作金流.才会被认定是借贷...你这样会被认为赠与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8-02-11 22:36:00
当时定存解约就好了,少赚一点利息而已。去搞什么消费借贷契约,得找公证人,又得按月缴息,还得有金流,而且国税局还未必会这样子认定咧。原PO又不是没钱。将一些存没多久的定存解约或拿保单质借,钱就有了。如同网友说的,现金一大堆的人,还要找亲人借钱,国税局的承办人员会相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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