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午安~
想请教土地增值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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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
姑姑离婚后带着小孩长期租房子(大约租了15年以上),有入户口也有申请租屋补助
房东最近表示有资金需求,想把房子以低于市价卖给姑姑
因为是急卖,所以希望这两天就要决定
另有约定要姑姑负担土地增值税(她没先问是多少...,以为不多)
姑姑省吃俭用还完前夫的欠款,开始有存款了,加上小孩子今年也毕业了
评估后,应该可以负担
刚好得知对面邻居,最近刚买房,姑姑闲聊问了土地增值税
才知道可能要70几万(一般) or 20几万(自用)
姑姑请我帮忙查询她是属于哪一种
我查了后,好像不能用自用的税率
因为一、因为房东户口不在租屋处
而且也不符合法条:二、出售前1年内无出租且无营业之情形。
想到的解决方式就是,请房东将户口迁回来
另外1年后再出售?(因为有申请补助,查的到有出租情形)
不过房东是急售,应该也没办法再等1年后出售
想请教一下,是否还有别的办法
也有劝姑姑暂缓买房,多了70几万的土地增值税,取得成本高了很多
但评估后,因为房子住的很习惯了,也想要有个家
因为我也没有买卖房子的经验,怕自已查的资讯有误
我有试着算过土地增值税,因为不知道房东是什么时候买房的
故以姑姑租房的期间15年~拉长到20年左右
虽然不是70几万,但两者(自用和一般)真的差很多
所以上来发问,是否有节税办法
谢谢各位了!
※ 编辑: lvlv (223.136.63.20), 07/23/2017 16:2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