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明一下我的情形,
我于104年结婚,现在为博士班学生,
没有收入,一个小孩和我一起住在娘家,
我已经有查到只要在学不论是否已婚都可以让爸爸抚养,
因为爸爸的所得蛮高的,
所以我小孩的抚养给爸爸来抚养是确定划算的,
而我如果也给爸爸抚养,
他除了可以扣除我的免税额外还有教育扣除额,
但我老公在线上操作要怎么操作才可以呢?
现在碰到的情况是爸爸已经将我和小孩列入抚养并上传系统(有征得老公同意),
但老公今晚要报税时系统会自动将配偶一起带入,
有看到下面分开报税的备注,
都是一些负面的,
例如什么分居、家暴等原因所以要分开报税,
所以如果是因为在学被抚养而分开报税应该怎么操作?
另还有小问题是,如果这样是否我的标准扣除90000就浪费了呢?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