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财产交易损失

楼主: callmilk (米虫L)   2017-05-14 17:38:35
各位版友大大好,今年第一次帮老爸老妈网络申报,遇到了一点问题想请教大家。
因为老爸去年11月的时候有卖一栋房子,卖出的价格比买入低,
所以应该就是可以列举财产交易损失了,但问题来了
1.我爸说契约买卖是在11月,但实际拿到价款跟交屋是在今年1月
 哪这样我该报今年还是报在明年?
2.因为一些因素,当初买房的时候可能鬼打墙(老妈语),听仲介讲讲就决定买了,
 还买在极高的价位,然后买后就后悔,加上之后就发生金融海啸
 出现无薪假这种政策,所以还房贷就变成很大的压力,
 然后想卖又一直卖不掉,这栋房子就成了我爸妈的心理疙瘩..
 所以在今年1月终于卖掉房子后,我爸确定钱入帐后,就很快速的
 把“交易契约”给通通丢掉了= = (包含买跟卖的.......)
所以如果我要报今年的话,没法举证的情况下,我能报吗?
(老爸语:亏钱亏这么多,为啥还要缴税!!不用缴税干嘛留这些东西。)
3.如果说我不报这条的话,会怎么样吗?
 我自己上网查是说报了有亏损可以抵后3年的交易财产所得...
 但应该短期内也不会再有这种所得了啦...也没打算重购换屋
 所以如果不报这条损失是可以的吗?
 补充下,房子持有10年以上了,所以适用旧制。
 先感谢各位板友大大的回答!
作者: Aquascutum (Aquascutum)   2017-05-14 20:58:00
报在哪一年看地政登记日要检附买和卖两份契约证明没赚钱,不举证就用财政部颁定的标准: 房屋评定现值*某%,就一定会算到所得
楼主: callmilk (米虫L)   2017-05-16 22:52:00
感谢大大的回答!看来所得是避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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