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跟太太使用报税软件合并申报
因为有申请自然人凭证(太太是用健保卡)
所以基本上非常方便,
软件自动捞取两人的收入资料产生五式(一开始有带入两个人的收入)
而今年开始扶养我的母亲
手动加入资料后软件也直接默认以某式(最低金额)为建议缴税金额
目前我是以我的自然人凭证插入而做申报并 => 缴费,上传报税资料
我的问题在于:
1. 我太太的部分还需要做一次申报并上传报税资料吗??
2. 我的母亲今年开始被扶养,她个人还需要申报并上传资料吗?
我的疑问1 在于: 我的认知内 这的部分应已是夫妻合并报税了
但上传报税资料后在此网站查询 只查的到我有报税 我太太没有
https://svc.tax.nat.gov.tw/svc/IrcPaidQuery.jsp
但若重新操作一次,怕又覆蓋到原本报税的资料(虽然说好像没差 但感觉很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