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营业税-大店户注销改查定

楼主: gto571 (一台牛车)   2017-04-21 22:49:50
大家好~ (首po 如有排版不佳或问题不当请见谅><
有个营业税问题想请教,亲戚原本有间店户为使用统一发票业者,可是生意太差划不来,
于是办理注销,重新设立跟服务区说要使用查定方式,但承办人员表明~同址同负责人同业
务性质 就不可以大改小 注销后重设立一样要使用统一发票...
问题1: 请问这个有相关税法规定或解释涵令吗?我找不到而承办人也说不出来....
问题2 : 事实就是生意不好才会想办理注销改小店啊,而且已在该址工作多年,国税局却说
要我们另行找地方设立才有可能核准,该怎么办才对?
麻烦专业人士解答了 感激不尽!! :O~
作者: ciza (执行力才是主道)   2017-04-21 23:31:00
国税局没错,你卡到三同,负责人换其他关系人营业项目可以请很多种,挑一些类似去申请看看
作者: wsyfish (开CRV2带MoMo到处去玩)   2017-04-22 08:30:00
营业税法第24条第3项,核大核小国税局说了算
作者: aguey (aguey)   2017-04-23 07:00:00
那个规定有3同?joke!每月平均销售额达20万元以上,一般业别均应使用发票另原使用发票后,因每月营业额实际低于20万元,仍应开使用发票,不得改核定销售额
作者: ciza (执行力才是主道)   2017-04-23 12:44:00
是没有规定3同啦!国税局自己内部审的部班标准,行之有年。也没joke到哪去。常跑营登的就知道了
楼主: gto571 (一台牛车)   2017-04-23 18:24:00
谢谢各位><那如果亲戚的配偶是身心障碍人士,会不会因为办了使用统一发票的营业登记,就被取消资格...有点担心 他不知怎么处理才好
作者: wchang14 (抠抠)   2017-04-24 13:50:00
身心障碍跟有没有做生意赚大钱无关啊?又没有有规定身障人士不能很有商业头脑@@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