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与农业经营不可分离申请书的使用情形

楼主: ta456 (麦搁乐阿)   2017-01-24 17:10:35
目前所需文件已准备好了
但是与农业经营不可分离有一个项目是使用类别
使用情形:请填写如农舍、畜禽舍、仓储设备、晒场、集货场、
农路、灌溉、排水等类别。
建地上面目前皆为没有执照的建筑物,有一间是民国57年以前就盖好的,
一间大约5年前盖好的,后面有一个仓库
农地上面没有农舍,但是有租人家做畜牧场使用,打去区公所问,说有申请畜牧建筑
,土地誊本上面地上建筑物是写空白
依照上面的状况,使用情形的话填写农舍可以通过吗?还是写仓储设备?
问家人之前怎么申请的,也都没人知道,所以看有没有人有经验
还是可以打去市政府的农业课查之前的申请资料
谢谢大家
作者: Jeffery71 (南风)   2017-01-24 18:16:00
57年那栋,当年可能还不必申请建造。可是5年前那栋,应该要申请农业设施容许使用,若45平方公尺以上还要申请建筑执照(农发条例8-1),不然就是违建。 请先确认是否合法,若是违建可能会扣掉那面积。 农业单位"可能"会命拆除。
楼主: ta456 (麦搁乐阿)   2017-01-24 19:09:00
我看了一下农发条例,他写的是农地,可是我这个是建地,农地上面盖的是畜牧场,去查有申请过的,应该是不相同吧?
作者: Jeffery71 (南风)   2017-01-25 09:37:00
有两笔土地? 建筑用地可能要依平均地权条例施行细则35限于"作农业用地使用";另请参考台财税09604710710号函、与农业经营不可分离申请书后面的说明,可能要去查一下有无使用执照或杂项执照
楼主: ta456 (麦搁乐阿)   2017-01-25 10:16:00
去年有赠与建地做持分,后来发现去年地价税是零,询问以后,因为有做与农业经营不可分离,所以免地价税,但是表明今年要收地价税,后来询问公所人员,如果有农地500平方公尺就可以申请与农业经营不可分离,所以才会有两块地,另外建地是甲种建筑用地,我还在看是否有适用甲种的法条,感谢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7-01-25 17:06:00
问公所或税务局的人比较快,有的建地是以晒谷场为名义就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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