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所需文件已准备好了
但是与农业经营不可分离有一个项目是使用类别
使用情形:请填写如农舍、畜禽舍、仓储设备、晒场、集货场、
农路、灌溉、排水等类别。
建地上面目前皆为没有执照的建筑物,有一间是民国57年以前就盖好的,
一间大约5年前盖好的,后面有一个仓库
农地上面没有农舍,但是有租人家做畜牧场使用,打去区公所问,说有申请畜牧建筑
,土地誊本上面地上建筑物是写空白
依照上面的状况,使用情形的话填写农舍可以通过吗?还是写仓储设备?
问家人之前怎么申请的,也都没人知道,所以看有没有人有经验
还是可以打去市政府的农业课查之前的申请资料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