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房贷利息因所有权一半只能抵一半?

楼主: satan46 (花非花)   2017-01-11 17:29:58
第一次发文还请各位多多指教,
最近收到国税局的补税单,
房子的所有人是我跟我弟共有,
房贷借款人是我的名字,
承办人员说虽然借款人是我的名字,
但因为房屋所有权我只有一半,
所以房贷利息只能一半让我抵税。
而另一半的房贷利息我弟也不能报,
因为他不是借款人。
我有向承办询问这部分的依据为何,
但他也只印给我所得税施行细则
第24条之3,条文也未提及此部分。
想请问有人有碰到类似情况吗?
还是这是现在国税局的内规?
确实有缴的房贷利息被扣一半,
觉得很不合理。
作者: conk (conk)   2017-01-11 18:30:00
你弟弟有跟你同一个申报户吗?
楼主: satan46 (花非花)   2017-01-11 20:34:00
申报户是指户籍吗?还是一起申报所得税?
作者: conk (conk)   2017-01-11 20:59:00
申报户意思是你有列报他当扶养亲属吗??
楼主: satan46 (花非花)   2017-01-11 21:13:00
没有,我们是分开申报所得税
作者: threeyu (yu)   2017-01-14 23:09:00
我觉得... 我觉得啦 如果今天买房子共1000万 你贷500万你弟贷500万 那利息支出应该全额扣除没错但是如果是1000万都你贷 多贷的那500万是你弟弟应该负责的部分 以所有权看你的房屋就是价值500万 "多贷"的部分当然不能扣如果你的情况是你跟弟弟其实有分别出钱/贷款 我觉得可以在跟国税局问问看
作者: Jeffery71 (南风)   2017-01-16 12:22:00
同意楼上看法 如果你是用你的1/2持分,去贷款所生的利息,才可以列
楼主: satan46 (花非花)   2017-01-16 21:15:00
我弟是连带保证人,每月贷款我们一起分担,但因为我弟薪水不够,银行无法把我弟列为借款人。
作者: wacca (. )( .)   2017-01-21 15:19:00
两人各贷500万 会不会国税局又只让两人各抵其中250万的利息又或者国税局只认定其中一笔是可抵税的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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