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自用住宅购屋借款利息列举扣除额

楼主: a0920553486 (Norman)   2016-05-28 12:41:09
请问我名下有两间房屋,A屋跟B屋
A屋目前为自住缴房贷,但原本户籍登记在B屋
因为使用自然人凭证有查到A屋的自用住宅购屋借款利息金额可列举扣除额
想请问一下
1.因为我跟我老婆都是最近才刚迁入A屋户籍(分别105.2跟5月)
但房贷缴息金额是抓取104年资料,这样是否可算入列举扣除额?
2.如果可以列入计算,有需要在跟银行申请凭证书面给国税局吗?
(因为自然人凭证就有抓到房贷缴息金额,是否代表不用在另外提供)
请帮忙一下~谢谢~~~~
作者: sylove (浮生若梦)   2016-05-28 13:12:00
1.不行,因为你104年没有设户籍,系统有资料不代表一定就可以算扣除额。2.如果系统有的资料就不用再提供给国税局。
作者: conk (conk)   2016-05-28 13:29:00
2.房贷证明还是要给喔!!除利息单据http://i.imgur.com/p0H0FrF.jpg
作者: sylove (浮生若梦)   2016-05-28 14:44:00
其实户口名簿影本不一定一定要附上,通常纳税义务人的户籍是以去年年底的户籍为主,如果地址都一样,其实就可以看出有没有设户籍在那里了。如果设户籍的人本身没有在资料里面,才比较需要附上影本来证明有办理户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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