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房屋租金支出列举扣除需备那些资料

楼主: isayhi (等到咖啡)   2016-05-26 12:01:38
你好:
回答问题如下:
※ 引述《JITER (喷出总在被洗后)》之铭言:
: 己爬过文..几地方不明了
: 去年因换工作故前后租屋县市不同..二地房东皆有开发票..发票上有戴明租金
: 但旧租地退房时契约书己收回..而中间因压金问题...
: 也有重复二个月份新旧二地缴房屋..所以想请问几个问题
: 1.如已有保存房东开立的二联式统一发票
: 还需要契约书或其它文件吗?若前后不同县市是否有影响?
最好是要有契约书影本,虽然有出租单位的统一发票,理论上国税局应该有机会勾稽到,
但实务上不知道。
房屋租金支出不以一屋为限,不得超过上限12万,只要在中华民国境内租屋供自住且非供
营业或执行业务使用,所支付的租金可申报列举扣除额之房屋租金支出。
: 2.租金重复之月份是否只能择一申报?
没有,都可以申报。但不能超过上限12万。

: 以上感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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