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每月薪资预扣所得税

楼主: isayhi (等到咖啡)   2016-05-25 13:09:29
依薪资所得扣缴办法第一条规定,
凡公教军警及公私事业或团体按月给付职工之薪资,除依所得税法准予免征所得税外,所
有薪资之受领人,均应向其服务机关、团体或事业之扣缴义务人填报免税额申报表,载明
其以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准予减除免税额之配偶及受扶养亲属姓名及出生年月日及国民
身份证统一编号等事项。
所以,其条件原则上是相同的。
至于受扶养人有无收入情形,仍需考量有无符合上面的规定。
※ 引述《clever0705 (小卒)》之铭言:
: 每月薪水资超过七万者,需按薪资所得扣缴表,预扣所得税
: 而向公司报扶养人数可有一定比例免扣缴,
: 请问填写被扶养人时,条件是跟所得税报扶养一样,
: 被扶养人不可以有薪资或股息收入吗?
: 还是就算父母有收入,我还是可以报扶养来减少预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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