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税务会计 旅费限额

楼主: parfait1984 (par ici)   2016-05-23 23:48:05
+※ 引述《keaneisgood (牵牛)》之铭言:
: 想请问各位
: 题目上是 旅费列支国外旅费500,000
: 总经理与董事长赴 纽约(11天) 及日本(10天)考察旅费
: 包括机票200,000及膳宿杂费300,000(旅费报支美金汇率1:32)
: 我对于 限制标准中的膳宿杂费按上述生活费日之数额列支
: 的认定是 纽约:308*32*11*2=216,832 日本:320*10*32*2=204,800
: 纽约+日本共421,632 (认列为调整后金额)
: 请问我的想法是正确的吗?
: 是有看到交通费要核实认列 就是认机票20万吗 但我无从得知两国实际
: 的机票钱
: 麻烦大家替我解惑了
财的部份核实认列,公司内部会有规定可支领的膳杂费
机票要有提供购票证明(上面有金额)、登机证及搭乘票根
一定有东西没提供完整,你才不知道机票是一起买还是分段买
如果是去了纽约又去日本,起码要有好几段票根
台湾-纽约、纽约-日本、日本-台湾
要看当时怎么订机票的
税的部份等营所申报时帐外调整超限部份
会超限部份就是日支费,日本不同城市有不同日支费
若该城市不在中央政府各机关派赴国外各地区出差人员生活费日支数额表
只能用日本-其他227计算
作者: keaneisgood (牵牛)   2016-05-24 08:29:00
非常感谢p大的回答 但题目就是长这样 没有其他东西了(泣)老师没教就叫我们回家写又不给答案 唉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