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小规模营业人报综所税及扶养问题

楼主: isayhi (等到咖啡)   2016-05-05 15:37:47
※ 引述《brianlife (brianlife)》之铭言:
: 已经爬过文了,总结以下问题请教大家,看我有没有搞错
: 因为家里刚开小吃店,有办营登,妈妈是负责人
: 目前一季是缴3900元
: Q1:妈妈报综所税的话 390000*4/12=93600
: 是用93600元当年收入报所得税吧?
小规模营业人负责人104年度营利所得还是要向登记所在地稽征机关查询,不是这样计算
的。
小规模营业人一般是提供营业别,向营所税查纯益率*全年营业额=课税所得,所以你少了
纯益率。
: Q2:又一个人的免税额是85000加上薪资扣除额128000
: 所以妈妈应该不用缴税吧?还是有因为小规模营业人而算法不同吗?
妈妈如果104年度完全没有薪资所得就没所谓128000元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
: Q3:记得好像年收入低于多少可以不用申报综所税,所以妈妈这金额还需要申报吗?
假设妈妈未满70岁,也没有薪资所得,所得总额低于175000(即免税额85000+标准扣除额
90000)元,就没有应纳税额。
: Q4:我用报税软件申报,报扶养妈妈的话,是要在"所得资料"那栏新增选"营利所得"里
: 的"54A小规模查定课征营利所得"填入93600这金额当妈妈的所得没错吧?
建议先去国税局将金额算正确,再填吧。
: 问题有点多,不知道我总结下来有没有错误,还请知道的人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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