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爸爸买给妈妈的房屋出售问题(文长)

楼主: liwatea (里化茶)   2016-03-25 11:19:27
版上大大好
下个月要准备报税了 有一件事情请教大家
家父于民国94年向仲介(永庆) 买了一间大楼 登记妈妈名下 当时没有实价登录
但是家父不幸在99年意外过世
去年在房地合一前卖出这间屋子(9月卖出) 并换屋到大房子 听妈妈说卖屋有赚一些
重点来了
今年报税时 因为妈妈现在是我扶养 当然卖屋财产交易所得也是我要报的
但是不知道买价下(真的不知道 因为爸爸过世后 也没有找到遗物中有相关文件)
94年距今也过10年多 去问过仲介(当时经纪人已离职 问店长)
那里也没有留底 妈妈只记得大约数目
在卖屋价钱明确下(已登录实价登录) 却没有买屋文件和确定价钱下
请问怎么报?
问过相关单位 它们也不是很敢确定 有几个可能
一 . 直接用评定现值 X 税率 (但是有卖价 很容易出问题)
大约7万
二 .用核实的报法:
(卖价-买价-成本)X房地比 但是我没有买价的资料 妈妈的印象不知准不准
大约71万
三 .照二的方法报个大概数目 政府自己去查
最近处理这件事情很头大 请教各位如何处里较好 以及该附上什么文件
谢谢大家的帮忙 方便的话可用站内信 感谢您
PS 方便的话一起请教小屋换大屋的交易退税要怎么处理...不好意思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458875970.A.39D.html
作者: inicio (有一天,我的猫对我说..)   2016-03-25 14:31:00
建议用1法,因为你无法举证成本资料
楼主: liwatea (里化茶)   2016-03-25 14:48:00
感谢回答 可是只有7万 担心到时候被连补带罚 缴更多出去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6-03-25 15:36:00
问国税局,说你找不到买的时候的买卖契约,也不清楚买价,这要怎么处理?如果是我的话,我会选第一种方法。
作者: acquisition (acq)   2016-03-25 16:02:00
两种方法是否择一申报即可?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6-03-25 17:02:00
房屋之财产交易所得申报原则:个人出售房屋,已提供或稽征机关已查得交易时之实际成交金额及原始取得成本者,其财产交易所得额之计算,应依所得税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七类相关规定核实认定。例外一:稽征机关仅查得或纳税义务人仅提供交易时之实际成交金额,而无法证明原始取得成本,如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以查得之实际房地总成交金额,按出售时之房屋评定现值占公告土地现值及房屋评定现值总额之比例计算归属房屋之收入,再以该收入之百分之十五计算其出售房屋之所得额:1、台北市,房地总成交金额新台币七千万元以上。2、新北市,房地总成交金额新台币六千万元以上。3、台北市及新北市以外地区,房地总成交金额新台币四千万元以上。例外二:依房屋评定现值之按地区不同而乘以不同的百分比来计算。(请询问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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