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请问法院声请宣告改用分别财产制?

楼主: nieco (tsai)   2016-03-22 20:15:53
夫妻超过60岁,分居多年。
因为仍为夫妻事实,即使分居还是要一起计税,
收到补税单的时候寄到哪一方都会造成不爽。
好像是除非要去法院申请"法院声请宣告改用分别财产制"
(这是什么不懂啊)
意思是说申请这个金牌以后,
以后每年夫妻都当成单身来计算吗?
夫妻的累进税率都是5%,
夫和妻都有可抵扣税额,一方三万 另一方七千,差很多,
可抵扣多的人被子女抚养不划算,会加重税率,
可抵扣少的人被子女抚养也不一定划算
目前卡在不知道怎么报税,
到底是要去法院申请那个什么的分别财产?还是一方给子女抚养但要多缴税呢?
麻烦给予建议指教,万分感谢
附-
自中华民国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起,纳税义务人及其配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得各自办理
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及计算税额:
一、纳税义务人与配偶符合民法第一千零十条第二项难于维持共同生活,不同居已达六个
月以上之规定,向法院声请宣告改用分别财产制者,于办理法院宣告改用分别财产制之日
所属年度及以后年度之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时,可检附法院裁定书影本各自办理结算申报
及计算税额。
二、纳税义务人与配偶符合民法第一千零八十九条之一不继续共同生活达六个月以上之规
定,法院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机关、社会福利机构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之请求或依职权酌定
关于未成年子女权利义务之行使或负担者,于办理法院裁定之日所属年度及以后年度之综
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时,可检附法院裁定书影本各自办理结算申报及计算税额。
三、纳税义务人或配偶因受家庭暴力,依据家庭暴力防治法规定取得通常保护令者,于办
理通常保护令有效期间所属年度之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时,可检附通常保护令影本各自办
理结算申报及计算税额。
四、纳税义务人或配偶取得前款通常保护令前,已取得暂时或紧急保护令者,于办理暂时
或紧急保护令有效期间所属年度之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时,可检附暂时或紧急保护令影本
各自办理结算申报及计算税额。
除符合以上情形方可分开申报
作者: threeyu (yu)   2016-04-13 19:49:00
往年申报是否有勾选夫妻分居呢?有的话 国税局会帮夫妻二人分别计税 有补税也是各补各的不会有吵谁要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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