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附负担之赠与,受赠人=债务人是否可扣除?

楼主: NataliaChia (Nati)   2014-10-15 23:53:15
各位板友好:
家中的长辈想把自己名下的房+地赠与给另一位长辈。(两人为兄妹)
赠与人是哥哥,该不动产有设定一个银行的贷款,是哥哥提供不动产担保给妹妹贷款用,
设定一千多万,余额还有八百多万,设定内容有写到债务人是妹妹的名子。
因为土地公告现值+房屋现值共一千多万,扣掉增值税和契税后还是很大一笔数字。
想请问申报赠与税时,这种受赠人就是债务人的状况,
是否也可以将贷款的八百多万当成负担在赠与总额中扣除?
感谢各位。
楼主: NataliaChia (Nati)   2014-10-16 09:37:00
今早与国税局确认无法扣除。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4-10-17 15:41:00
因为妹妹本人就是原本的债务人了,那来的附有负担?
作者: molittlesky (魔小空)   2014-11-01 17:15:00
抵押人不等于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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