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以下的疑问是否适合在此版询问
男友的税务一直由其母亲委托的会计事务所处理
今年本来已申请了自然人凭证想自行办理
但他母亲坚持要由会计事务所作业
因为不希望男友的收入公开让所有人知道(包含其他亲友)
加上去年是列举,国税局告知用列举的方式今年不会收到试算表
心想那会计事务所应该就无法作业
结果询问后,会计事务所还是处理了~
我们用自然人凭证查询后,确认,申报的资料与我们自然人凭证取得的是完全相同
(包含2位他扶养的亲属资料都有明细)
我问了会计师怎么取得资料的,对方回应是男友的母亲申请来的…
我心理纳闷的事,身份证在男友这边,她是如何取得的?!
印象中去国税局调资料也要有身份证&印章
男友的母亲一直都是由男友扶养的…
跟这有关系吗?
这样男友的母亲将来想调资料就可以调吗?
还请知道的人不吝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