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
上上礼拜去国税局报税 志工说我没权限抚养我爸妈
因为我爸妈股利息收入共19万,志工就说我爸妈有收入不能给我报
我刚细算我妈股息八万 我爸股息5万5/利息5万5
1.前天我也用自然人凭证报税了 只报了自己
2.我爸妈也拿单子去国税局退税(因有先预扣,但股息低于免税额)
现在我想要把我爸妈 一起转成我抚养
我该怎么做?
1.我的部份是直接去网络列举我爸妈收入再把他们加进抚养?
我爸妈都未满60 但没工作,需要什么证明文件?
2.请我爸妈去国税局拿回单子,全部改由我报?
因为只剩几天 又没跟父母同住 先po文请教版友
今年第一次报税,有误请板友指正
我会爬文 有答案我会删文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