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偷可]

楼主: JustSad (职业路人)   2018-03-04 20:30:20
这篇算不算引战?
如果版主判定未达,我在训练训练逗逗她。
锁定妳、锁定妳、锁、锁、锁XD
※ 引述《a000D00000 (没有)》之铭言:
: JustS**: 你们看看,有时候废话,就是不敢给分局承办人XD
: ->已经给了,为什么不敢打电话或赴警局做笔录?
: JustS**: 应该不用,他如果真在南投,我能找到认识的。
: ->找认识的做什么?
: 你不是说我没告你?
: 就是不知这孬种瘪三有胆敢上法院啦!
: ->真敢骂啊!
: 台湾还有法律知道吗?
: 妳妹的就妳的毛最多,爱呛告的也是妳、不敢告的也是妳!
: ->真的很敢挑战刑法
: 加妳老木啦!
: 我的诉求立场一直没变过:
: 只要妳敢提供报案序号、辖区分局、承办员警,我都愿意主动致电甚至到案说明,不算

: 首都没差,怕吓到妳闪尿啦!
: 俗小还一直吠……
: ->这些就足以告到你拘役100天以上
: 一直要报案三联单案号、报案派出所、承办员警,任何一个我能主动联络的方式都好,

: 口一大堆,死不敢给==
: ->给了有用?
: 呵呵
: 草屯分局侦查队
: 听清楚没?
: 不敢打电话?
: 不敢赴警局做笔录说明?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8-03-04 20:40:00
我会觉得是吵架
楼主: JustSad (职业路人)   2018-03-04 20:52:00
所以是挑衅囉?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8-03-04 20:52:00
吵架简单讲就是两边一起来
楼主: JustSad (职业路人)   2018-03-04 20:56:00
若不算挑衅,回应她如何会是吵架?若算挑衅,不回应她的方式可以检举。或者我学她一直发类似挑衅的文,没事?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8-03-04 21:37:00
如果对方挑衅 可以漠视 然后检举
作者: WWWWW831 (WWW)   2018-03-04 21:39:00
板主 他骂a00骂成那个样子,都已经涉嫌触法刑法了,为什么未达?袒护?
作者: claymath (轮回的印记 藏在我眉宇)   2018-03-04 21:46:00
叫本人出来检举啊 你是本人吗?
作者: WWWWW831 (WWW)   2018-03-04 21:49:00
你不会看置底是吗?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8-03-04 21:53:00
你是本人吗@@?因为无法确认 可能要送帐号部这样 等确认才有办法执行喔
作者: WWWWW831 (WWW)   2018-03-04 21:54:00
非本人不能质疑?送帐号部?哈哈哈 送谁?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8-03-04 21:55:00
喔喔喔 a00那个我是认为未达.... 因为我也会吃猫饲料
作者: WWWWW831 (WWW)   2018-03-04 21:56:00
是喔?你要吃宝路吗?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8-03-04 21:57:00
我的猫吃的饲料我都吃过啊~ 还发过不少食记所以我认为,跟人说吃饲料无妨到是 请不要在不相关的文下面引战 谢谢
作者: WWWWW831 (WWW)   2018-03-04 21:58:00
JustSad: 西莎?宝露?快选一个啦,别说我没养妳只会霸凌妳!养你?这样不是在谩骂他人?犯嫌涉嫌触法刑法,如果被判有罪,你要补桶吗?
作者: a000D00000 (月工芒果老师)   2018-03-04 22:04:00
干 板主 公然侮辱我这么明显,你竟然看不到,你是默许这样合法吗?所以我可以喂你狗食,养你是吗?还自己承认霸凌本人ok 我之后比照办理
楼主: JustSad (职业路人)   2018-03-04 23:17:00
我只是外出觅食,也能崩溃成这样,真的平常白养妳了。对我的朋友不能没大没小的,要教几次,学不会吗?给妳太自由了,放肆了是不是?好啊!都不要吃啊!不给妳西莎、不给妳宝露,也不帮妳打预防针,让妳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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