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stS**: 你们看看,有时候废话,就是不敢给分局承办人XD
->已经给了,为什么不敢打电话或赴警局做笔录?
JustS**: 应该不用,他如果真在南投,我能找到认识的。
->找认识的做什么?
你不是说我没告你?
就是不知这孬种瘪三有胆敢上法院啦!
->真敢骂啊!
台湾还有法律知道吗?
: : 大家都不喜欢诉讼
妳妹的就妳的毛最多,爱呛告的也是妳、不敢告的也是妳!
->真的很敢挑战刑法
: : 我只好加告
加妳老木啦!
我的诉求立场一直没变过:
只要妳敢提供报案序号、辖区分局、承办员警,我都愿意主动致电甚至到案说明,不算自
首都没差,怕吓到妳闪尿啦!
俗小还一直吠……
->这些就足以告到你拘役100天以上
一直要报案三联单案号、报案派出所、承办员警,任何一个我能主动联络的方式都好,藉
口一大堆,死不敢给==
->给了有用?
呵呵
草屯分局侦查队
听清楚没?
不敢打电话?
不敢赴警局做笔录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