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检举违规事宜与推文行数规定

楼主: wendycandy (温蒂糖小姐)   2014-08-14 17:16:05
近来多有热心板友特行发文或于推文中检举他人
以此种方式进行检举不具效力
为避免失当检举行为影响板面阅读
欲行检举请备相关事证寄至敝人信箱进行检举
检举内容应包含
1.检举人帐号(需保密/不需保密)
2.被检举人帐号
3.检举事由
4.违反之板规为何
5.违规本文之发文日期/文章代码/文中第几行
若为推文中违规 则加注推文时间
若检举内容属实 将视情形公告并就当事人予以惩处
若检举内容未达应惩处标准 亦将回信告知原由
自本公告起 未遵照流程 而于板上散布检举言论者视为乱板 将予禁言处置
另就推文行数相关事项进行说明
由于民国100年度板上长串推文风气过盛
除影响阅读 亦可惜部分有价值言论无可搜寻
即于100/7/31颁行推文不过五之规定
经颁行后该风气有良好改善
因此于101/1/22起放宽此规定
此后板友皆能自律得当
除偶有一时忘情过度推文者 多能另发新文方便阅读
若有需再次规范将另行公告 还请板友多多维护自律良风
作者: cord (海派甜心)   2014-08-16 06:41:00
都有人在版本反应有人引战 如果版主认为本版要用宽松对待这些引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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