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办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从今天开始进行14天草案预告
这是修法前最后1次向主管机关表达意见的机会
比较有争议的是第16条之2寒暑假的问题
与2/20会议的条文比较
增加了学校或主管机关得订定代理教师寒暑假工作内容
我个人认为有违反释字第524号解释禁止再授权原则
如果你也反对取消代理教师寒暑假
请在112年5月8日前写信向国教署表达反对意见
教育部公告
中华民国112年4月21日
台教授国部字第1120046809A号
主 旨:预告修正“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办法”部分条文草案。
依 据:行政程序法第151条第2项准用第154条第1项。
公告事项:
一、修正机关:教育部。
二、修正依据:教师法第47条第2项。
三、“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办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
另载于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网站(网址:https://edu.law.moe.gov.tw/)。
四、本案涉及112学年度起之高中以下学校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权益,为使直辖市、县
(市)政府得尽速依本办法修正其辖下补充规定,缩短预告期间为14日。对于本公告内容
有任何意见或修正建议者,请于本公告刊登公报隔日起14日内陈述意见或洽询:
(一)承办单位: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国中小组。
(二)地址: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一段97号10楼。
(三)电话:(02)7736-7484。
(四)传真:(02)2396-7818。
(五)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长 潘文忠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9073/ch05/type3/gov40/num9/Eg.htm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9073/ch05/type3/gov40/num9/Eg.pdf
作者:
mlpsaa (2.5偶像厨saa)
2023-04-25 12:01:00这样看起来是寒暑假给你慰劳假(天数未知),你没请就有可能要来上班这样吗。学校及主管机关也可以规定寒暑假的工作内容
作者:
kikihi (hihi)
2023-04-25 12:29:00大家可以努力写信反应吗!平日已经够难请假了慰劳假也可能沦为看得到吃不到
代理老师暑假要考试~~为何政府给钱给的这么不情愿呢?又这么双标呢?真的很夸张
作者: whoisgu 2023-04-25 17:51:00
这真的是合理的吗???太夸张了
作者: yichintsai1 (亮菁菁) 2023-04-25 17:58:00
化悲愤为力量激励自己赶快考上!
10楼逻辑已死,讲这种干话。代理长年人数不会减少,什么都推给活该你们没考上。
真的蛮夸张的,代理老师是从三月底四月一直考到暑假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