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本县110学年度国民中小学教师联合甄选委员会第4次会议决议办理。
2、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宣布三级警戒延长至110年7月26日,为避免全国考生大规模跨
县市移动应考,并考量防疫风险、学校师资聘用期程及试务期程等因素,再次延期将影响
学校实务运作及学生受教权益甚钜,爰决议停止办理本县110学年度国民小学暨幼儿园教
师联合甄选。
3、已缴交初试报名费之考生,得申请退费,请于本次停办公告(110年7月13日)之次日
起15日内(110年7月28日止),将退费申请书连同应检附资料传真至花莲县吉安乡吉安国
民小学,并以电话确认【传真:(03)8533441,电话:(03)8534866或(03)8523984分机115
,地址:花莲县吉安乡吉安路二段97号】。
4、请有退费需求之考生于申请时间内完成申请,逾时不得再申请初试报名费退费,并不
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
5、本县将俟申请退费时间截止后,由吉安国小陆续核对考生资料及办理汇款作业,请考
生耐心等候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