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高中] 请问部分合并之群科,旧证不得加科问题

楼主: nari900916 (nari900916)   2020-05-11 20:04:52
※ 引述《ryokoon (蒜)》之铭言:
: 大家好,小弟为105取得教师证之合格食品加工科教师
: 但师资培育部分食品群已于108年课纲时不颁发
: 食品科、食品加工科、水产食品科、烘焙科等各科教师证
: 而改为为食品群教师证,以下是小弟的问题
: 因今年开放之教甄名额仅有水产食品科,小弟便想说来去办加科登记水产食品科
: (因为其实之前就有修课,但未登记加科)
: 但才得知旧证科别已经停止加科登记了,同时也不得直接加认新证,需补学分
: 后者要补学分没有问题,毕竟不同年度标准不一
: 但新证可以直接报考所有已合并的科别,但旧证不行,但又不给加科旧证科别
: 想问一下前者旧证科别停止办理加科登记的部分详细法规在哪里?
: 小弟找不太到...因为这次108课纲合并的科别有点多,相信不只影响到小弟而已
: 有没有人也遇到这样加科无门的问题啊
97年教育部有发函 现行课纲已经没有的科目(ex:三民主义)不再受理加科登记
99年教育部有发函 加科登记以申请时最新版专门课程为准
108课纲实施后技术高中专门课程已经合并为群科专门课程
就不再受理依旧专门课程申请加科登记了
ps.99年公文主要是配合99课纲
希望专门课程内容与当时课纲相同
所以主要是规范相同名称的科目要以最新版专门课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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