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弟为105取得教师证之合格食品加工科教师
但师资培育部分食品群已于108年课纲时不颁发
食品科、食品加工科、水产食品科、烘焙科等各科教师证
而改为为食品群教师证,以下是小弟的问题
因今年开放之教甄名额仅有水产食品科,小弟便想说来去办加科登记水产食品科
(因为其实之前就有修课,但未登记加科)
但才得知旧证科别已经停止加科登记了,同时也不得直接加认新证,需补学分
后者要补学分没有问题,毕竟不同年度标准不一
但新证可以直接报考所有已合并的科别,但旧证不行,但又不给加科旧证科别
想问一下前者旧证科别停止办理加科登记的部分详细法规在哪里?
小弟找不太到...因为这次108课纲合并的科别有点多,相信不只影响到小弟而已
有没有人也遇到这样加科无门的问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