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 台南市楠西国中历史代理进入三招

楼主: yinhsiu (cindy)   2019-08-19 20:35:53
待聘中
说明 台南市立楠西国民中学108学年度代理教师(社会领域历史专长)甄选简章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 依据
教师法、教育人员任用条例、中小学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办法、公立高
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甄选作业要点等有关规定。
贰、 甄选类别、录取名额及聘期
类别 代理
职缺 正取
名额 备取
名额 聘期
社会领域
(历史科) 教育部增置代理教师 1 2 108/08/30-109/07/01(实际期间以市府核定为准)
一、 如代理原因消失时,应即无条件解聘。
二、 上述备取,以补足本次甄选应录取之名额为限。如甄试成绩未达70分,不予录取,且经甄选委员会议决议后得予“从缺”,另备取名额得予酌减或取消。
参、 公告时间、方式及简章表件
一、时间:
第1次招考
公告时间 108年8月9日(星期五)上午8时00分至
108年8月14日(星期三)下午5时00分
第2次招考
公告时间 108年8月16日(星期五) 上午8时00分至
108年8月19日(星期一)下午5时00分
第3次招考
公告时间 108年8月21日(星期三) 上午8时00分至
108年8月22日(星期四)下午5时00分
二、方式:
(一)本校网站( http://nsjhs.dcs.tn.edu.tw/)
(二)台南市教育局资讯中心(http://www.tn.edu.tw/)
(三)台南市教育局资讯中心代课人力系统(http://104.tn.edu.tw/JobList.aspx)
三、简章表件:上开网站下载使用(简章、报名表、切结书、委托书等)。
肆、 报名日期、地点、应缴交证件及方式:
一、日期:采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办理,录取人数额满不再办理第2次或
第3次招考,惟是否额满,请自行查阅本校网站(http://nsjhs.dcs.tn.edu.tw/)公告。
第1次招考
报名日期 108年8月9日(星期五)上午8时30分至108年8月14日(星期三)下午5时00分(例假日不受理)
第2次招考
报名日期 108年8月16日(星期五)上午8时30分至108年8月19日
(星期一)下午5时00分(例假日不受理)
第3次招考
报名日期 108年8月21日(星期三)上午8时30分至108年8月22日
(星期四)下午5时00分(逾时不受理)
二、地点:本校教务处(前栋2楼)。电话:06-5751712转202。
三、应缴交证件:
(一)“报名表”、“切结书”及“准考证”(报名现场填发)各一份。
(二)最近三个月内二吋半身脱帽相片(背面请注明姓名)2张,请分别
贴于报名表及准考证。
(三)国民身分证正反面影本。
(四)大学以上学历证件。但持有国外学历证件者,需另缴验驻外单位
验证之中译本学历证明文件。
(五)甄选类科国民中学合格教师证书。
(六)委托书(有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时需缴交,及受委托者之身分证件)。
四、方式:采现场报名或委托报名
伍、 报名资格
一、基本条件:
(一)具中华民国国籍者(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设有户籍未满10年者,不得
参加甄选)。
(二)无“教师法”第14条第1项各款之情事。
(三)无“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第31条、第33条规定之情事。
(四)以不适任教师资遣或退休者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
第1次
报名资格 具有“各该教育阶段、科(类)合格教师证书”资格者,尚在有效期间者。
第2次
报名资格 1.具有“各该教育阶段、科(类)合格教师证书”资格者,尚在有效期间者。
2.或修毕师资职前教育课程,取得修毕证明书者。
第3次
报名资格 1.具有“各该教育阶段、科(类)合格教师证书”资格者,尚在有效期间者。
2.或修毕师资职前教育课程,取得修毕证明书者。
3.或大学以上毕业者。
陆、 甄选日期及地点
一、日期:
第1次招考甄选日期及时间 108年8月15日(星期四)上午10时00分起(上午9时30分前报到)
第2次招考甄选日期及时间 108年8月20日(星期二)上午10时00分起(上午9时30分前报到)
第3次招考甄选日期及时间 108年8月23日(星期五)上午10时00分起(上午9时30分前报到)
二、应试人员请最晚应于报到时间截止前亲自至本校教务处报到,并抽签排序应试, 逾时不得进入试场。
柒、 甄选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试教(60%):
(一)范围:108学年度七年级社会历史科康轩版第五课(本校于试教时提供前述课本,供试教教师使用)
(二)时间:每人10分钟。
(三)试教现场无学生。
二、口试(40%):
(一)范围:以教育理念及教学知能为主。
(二)时间:每人5-10分钟,于试教应试完竣后随即举行,必要时得更动口试 与试教顺序。
(三) 请自备简历一式 3 份(A4 大小,格式自订)。
三、总成绩相同时,以试教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如甄试试教或口试任一成绩未达 70 分者,不予录取。
捌、甄选结果公告、通知、成绩复查及录取报到
一、甄选结果公告:甄选作业完成后,由委员会将合格人名单及结果提请教师 评审委员会查通过,并提请校长同意后于下列规定时间公告在本校网站并 通知录(备)取人员。
第1次甄选结果
公告 108年8月15日(星期四)下午6时00分前公告在本校网站并通知录(备)取人员。
第2次甄选结果
公告 108年8月20日(星期二)下午6时00分时前公告在本校网站并通知录(备)取人员。
第3次甄选结果
公告 108年8月23日(星期五)下午6时00分时前公告在本校网站并通知录(备)取人员。
二、成绩复查:
(一)成绩复查时间:
第1次招考成绩复查 108年8月16日(星期五)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
第2次招考成绩复查 108年8月21日(星期三)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
第3次招考成绩复查 108年8月26日(星期一)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
(二)凡欲申请复查成绩者,请携带准考证,限本人或委托人(需携带委托书)亲自于上述时间,至本校教务处以书面申请【申请复查考试成绩,不得要求提供参考答案、调阅或复印试卷,亦不得要求告知试教委员及口试委员之姓名或其他有关资料】。
三、录取人员应于本校教师评审委员会审查通过后至人事室报到,如逾期未报到者,即予取消应聘资格,并由备取人员依序递补。
捌、 其他
一、如遇天然灾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变更,悉于本校网站(http://nsjhs.dcs.tn.edu.tw/)首页公告。
二、应考人之基本条件、报名资格,如于聘任后发现伪造不实者,应予解聘,尚未聘任者,注销录取资格,如涉及刑责,应由应考人自行负责。
三、录取人员应缴交公立医院体格检查表 (含胸部X光检查合格证明),不
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不得异议。
四、录取聘任之代理教师于受聘期间,应享之权利与义务,则依教育部订
定发布之“中小学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办法”第7条、第8条暨“台南市中小学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补充规定”等相关规定办理。
五、艺术与人文领域专长代理教师,须协助本校训练合唱团及直笛队,并
带队参加市内之比赛。增置专长代理教师每周授课音乐及表演艺术等
课程,合计18节。
六、申诉专线电话:06-5751712转207(人事室)
七、身心障碍应考人考试之适当服务措施:06-5751712转204(总务处)
八、考试相关事项:06-5751712转202(教务处)
拾、本简章如有未尽事宜,悉依有关法令规定办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