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ynan (皮带渐宽)》之铭言:
: 大家好,因为友人的朋友今年第一次教检尚未通过
: 于是报名6/1的第二次教检,且苗栗的教师甄选是用切决书的方式报名,
: 也顺利正取,但很遗憾的是7/29教检放榜并没有通过,
: 但简章上有说用切决书报名者,须于7/31前提出通过教检之成绩证明,
: 于是想请教大家的是,假如申请教检复查成绩,然后也有顺利通过,
: 这样这个正取资格是否还有效力?
: 还是说因为7/31确定无法提出通过之证明,因此效力已消失?
: 感谢大家!
1.早期(含今年第1次)教师资格考在3月考试 4月放榜
当时教育部的解释函是通过考试者得以通过成绩单先参加当年度正式教师甄选
切结期限至当年7/31
你考试没通过连报名的资格都没有
2.今年教师资格考改为6月后又发新的解释函
旧制先实习再考试的考生于考试通过后得以通过成绩单参加当年代理教师甄选
切结期限至当年10/31
所以要7/29拿到成绩单后才能用切结书先报名
只交切结书没交成绩单(或7/29放榜前没成绩单先用切结书报名)是没有用的
但会在8月以后招正式教师的学校很少
这份解释函没有解释正式教师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