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教评会教师过半,杜绝校园白色恐怖

楼主: bb53211 (平凡人)   2019-04-02 23:53:42
教评会教师过半,杜绝校园白色恐怖
刘钦旭/全国教师会秘书长校园是人所组成的一个特定学习生活场域,国家透过师资培育
以及各种专任人员聘任规定,延揽相关学校教育人员,进入校园经营以及施行各种教育作
为,是不同于一般社会结构的小社会。除了学生以外,可以说校园内都是学有专精的成人

同时,因着学生处于成长期尚未成熟,基于儿童少年保护的最高原则,给予校园内相关教
育人员强度较高的约束,此为人人可以理解支持的特殊状态。基于这些普遍认知,目前台
湾透过各种立法规范教育相关人员强度是高的,也就是说法是没问题的,虽然校园内是一
群学有专精的工作者为主,还是特意提高法的规范强度,唯一目的就是保护学生。那么特
定的团体一直向社会诉说不安,到底问题在哪?难道是有人故意无端惹事,还是有权责相
关人不作为!
不论制度如何完善,规范如何清楚,当然学校还是会有管教问题或是教学不力的情形,首
先就应该理解:不可能有种法律修正文字可以一劳永逸,只要修什么法律文字,从此学校
都不会出现管教问题或是教学不力。可见,越低越好的出现比例与快速有效解决才是真本
事。
台湾从过去的校长以及教师都是派任,已经进步到都是聘任,不论是校长的遴聘或是教师
的甄选聘任,无非都是强调确定不适任就要接受该当惩处或者离开教学现场,这是台湾教
育人员任用改革的一大步,杜绝了甲校不适任到乙校的恶习,更斩断了教师的永任制,设
立聘期制度。
回到学校现场,目前出现疑似不适任言行之教师,基于对学生身心发展的保护,都是先阻
断师生关系,教师先离开教学现场,这就是快所当快!问题是,疑似不适任难道要立即解
聘,台湾对于立即解聘的法律条文已经非常明确,如果不是这些立即解聘的行为样态,怎
能用情绪叫好方式立即解聘!
保护学生,维护教育品质先守住,再以符合人权程序处理,就这么没空间吗?显然有些特
定人士不是想要对症下药而已,有时还真给人猎巫感受,以人为本沦为口号。
疑似不适任教师第一时间与学生隔离之后呢?不会放著不处理吧?现况是只要校长同意,
就可以因为教学不力或是不能胜任工作有具体事实,移送非学校层级,而是属于地方政府
层级的教师专业审查委员会,进行调查之后,限期提出是否需要辅导或是解聘的决定,这
个制度在全国教师会与教育部共同发起建置完成后,送审的案子基本上都能有效处理。
这也就是说,不适任教师透过快所当快的阻断师生关系,再辅以更为专业的审查机制有效
处理,不适任的问题可以专业面对,不是不再出现,而是降低出现机率,进而一经发现立
即有效处理。
对于不适任教师处理被曲解,心中其实有气,忍住做了上述说明之后,容说句直白话:这
些主动与被动在媒体面前引导不适任教师处理不好的校长们,你们自己到底提报过不适任
没?处理过吗?如果没遇过,出来凑热闹?如果有,没能力吗?还是单纯就是没勇气承担
本是校长职责所在?
教评会教师过半比例,从头到尾就是为了凸显专业为本以及保障教师人权,透过合议杜绝
过去校长一人专权时代,以及降低校园白色恐怖的可能。好奇我们这个社会真的能接受对
于教师解聘与否,突然完全授权校长聘任所谓社会公正人士,姑且不论社会公正人士何在
?立即看到的是校长透过这个机制,判生判死全握在校长聘谁?台湾社会真的相信这些过
去鲜少主动提报不适任,相反的却常常在媒体前误导社会的少数校长心证,我们要把台湾
教师专业自主与工作权益放给校长一人独断?能不慎乎!
https://s.yam.com/6dsYb
作者: YmemY (**米)   2019-04-03 11:23:00
怎么办 作为前提的第一段就忍不住想吐槽......
作者: Keith2009 (............)   2019-04-03 13:04:00
单指一般事件的决议 教评会比校长的主官裁量权大吗?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19-04-03 18:00:00
请高中国中小 全面安装监视器于办公室.教室.走廊各处!让这个机制增加客观证据说话的机会 否则永远有操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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