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写信给立法委员 吴琪铭先生
吴琪铭委员 有请他的副主任跟我联系
昨天接到电话 副主任一开始也觉得不合理
后来跟劳动部询问过 副主任觉得有道理
说我们跟学校续聘签约时候
已经知道七八月没薪水 自己要想办法
(副主任有分享劳动部建议
要代理老师七八月去找临时工作)
简单来说 劳动部认定代理老师七八月是待业而不是失业
电话问答中 我有跟副主任反应
七八月扣除掉考教甄时间
续聘的学校会要求七八月没薪水的老师做事情
例如研习 带学校社团 或是兼行政职
没有保险也没有应给予的薪给
很多代理老师七八月牺牲奉献给学校学生
但是出事情却没有保障
(副主任有讲 可以请学校保险或给予薪资
我回答有些会给予 但大部分是处于模糊地带)
后来副主任问之前有没有申请通过?
我回复民国104年以前还有
有需要的话我可以拿邮局存摺当证明
对了 通话过程中 我有跟副主任讲
关系到人民权利义务事项 不适合用行政命令
如果劳保局明文规定在相关法条中
就算是代理教师条款我也没意见
但出现在行政命令中 这是让我对劳保局很不满的处置
写信给劳动部 还有写信给立委
可以救济或发声的管道已经找过
只差要上街抗议了 但我想不会有人想要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