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orscana (X IS FOREVER)
2016-07-17 08:37:16大家好~
新竹场 口试资料呈现 于简章上写着
1.请携带教学档案1册(1式4份),以A4纸张呈现,
不超过10页(即单面10张,双面5张)为限,不加封面,装订成册,勿使用档案夹
2.曾经担任相关专长工作经验之服务证明,以上相关证明另以5页(即单面5张,双面2.5张)
以内呈现
想请教大家
上述是指呈现教学档案一本(10页内),另一本是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吗(5页内)
亦或者是统合成一本(在规定页数内),统称教学档案?
以上~非常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