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历经过实习教师阶段,也遇过各种形形色色的老师
针对该篇文章的建议,提出一点看法和现实法规面的部份
因应因应版面关系,删除多数的内容,敬启见谅!
综合上述,我想对教育实习制度提出两项诉求:
一、修改“师资培育法”,让实习教师先考教检再实习,以免实习完,没通过教检,白忙
: 一场。
这部分目前教育部师培司已经在研拟修法的相关程序,预计最快107年上路
附上新闻网址给您参考 http://goo.gl/GXjtFt
: 二、修改“师资培育法”,拒绝实习劳动剥削,应给予实习教师应有的劳健保与薪资保障
: 。依法令规定,实习教师不得在实习期间从事其他工作,再领其他工资。若是需要兼职以
: 维持基本生计的弱势实习教师,这半年该怎么活?
: 有薪资的空服员有罢工的权力,但没薪水的实习教师呢?实习教师能联署罢工吗?多数实
: 习教师认为:“实习仅有半年时间,忍一下就过了!如果有任何不满的声音,未来就不可
: 能在教育界生存!”是的,这就是我在教育实习的现场实况!法令虽明定,教学、导师、
: 行政的实习比重,但在教育实习现场根本不可能明确将每项工作区分开来,实际工作量全
: 凭各校良心。
: 论年资身分,实习教师是全校最底层的受压迫者,对于不公平或违法的体制根本无从发声
: 。教育界应多关心实习教师被学校压榨的血汗实相,没有领薪水的实习教师工作量却最大
: ,这是何等荒唐的教育悲惨世界?
首先先从<身分上>来讲,根据现行师资培育法,实习教师,应该说是实习学生
所以,当然就非劳基法上所定义的 <劳工与雇主>的关系,既然不是劳工与雇主
当然就没有享有劳健保等福利,举个例子,大学生所就读的学校会帮学生保
劳保吗? 除非有在学校工读等,但是目前这又是另一个争议,学习型助理
是否要保劳保? 既然已经不存在劳基法上的劳工与雇主关系,当然更没有
享有罢工的权利,再更精确来讲,就算是在职教师(不论正式或代理代课)
也不能罢工,因为教师相关法律并不允许教师罢工,所以罢工根本不是
教师可以从事的行为,更遑论实习教师
PS 补充一下
只要目前是任职的学校的老师(正式与代理皆同),均不适用劳基法
不是保劳保就适用劳基法,http://goo.gl/KRaFJp
再者,针对<实习津贴>的部分,也只能说目前也是已经有立委提案
新闻搞如下 http://goo.gl/KZFdcM ,但是经费从何而来,是个问题
此外,并非只有实习教师,实习阶段是没有薪水的,就我了解
护理师的养成教育中的 护生 临床实习,也是没有薪水的,而且也是一年制的实习
所以,换个角度想,实习教师并非唯一的
接着,关于<教育实习阶段兼职>的问题,我想大部分的学校都不太刁难,
只要不太过招摇,不然真的会活不去,但是因为实习都在早上到下午
如果真的体力够好,要多去兼职也看个人
附上教育部释涵,https://goo.gl/u2y8oW
不得同时于其他机构担任专职工作或进修学位
最后,<实习教师尊重问题>,只能说的确实实习教师是学校里面最卑微的
但是不要忘记还有比你更惨更辛苦的 代理教师 ,不仅要兼 鸟缺的行政职
如 生教组长,每天早上 6点多到校,下午至少要5~6点才能离开学校
更要负担不少,法律责任,如果事情处理不好,可能会都饭碗不保且学校不会挺
实习教师只需要忍受半年,他们要忍受一学年,甚至多年
相信只要有爬文,许多代理教师的辛酸故事,应该足够安未了你的心情
所以,还是那句话,你不是最悲惨的一群
以上
并非帮教育部讲话,只是就现况的部分,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