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受托办理105学年度公立高级中等学校教师甄选-报名证件补充说明事项
补充说明事项:http://210.70.75.12/S02_Publish_Open.aspx
一、报考专业及技术科目教师请检附‘专业或技术科目教师
业界实务工作经验认定审查资料表’正本。
二、加附‘在职证明书’者:
如为 104 年 1 月 16 日以前已在职之现职公私立学校专
任合格教师,请检附 105 年 3 月 14 日以后所开立之在
职证明书,并请于开立时加注“现职任教科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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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附‘服务证明书’者:
如具备 1 年以上与任教领域相关之业界实务工作经验,
其所检附之公私立机构所开立‘服务证明书’,务必加
签注工作职称、内容与性质及工作起迄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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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述须加注之部分,请务必注明清楚,俾利审查认定是
否得优先分发。
已经申请好了,结果才说要加这些内容 该不会还要再跟学校申请一次吧...实在是
不晓得加聘书是否可行,办法也不定周全一点,不晓得各位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