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logice (回不去了....)》之铭言:
: 各位板大 大家好
: 我是聘期从103/08/27~ 104/07/07的代理教师
: 因我baby未满三岁, 我想在7/7后申请劳保育婴假6成薪
: 刚刚我去问学校人事,她说我不能申请,
: 原因是告诉我我们学校只聘你到7/7,你7/7后并不符合在职资格
: 妳的劳保资格会被退保,到时应该是变成国保才对,
: 怎么可能让你申请育婴假6成薪,
: 我说现在不是政策改成只要原单位服务满半年,即可申请育婴假吗?
: 他说那是私人公司,并不像我们学校对你是有聘期的约,
: 妳7/7后跟我们学校即没任何关系,我总不能还搞个留职停薪职给你吧
: 想请问各位大大,我这样确定没办法申请六成薪吗? 谢谢
大家还记得这个新闻吗
http://city.udn.com/55272/2382462
站在工作权的角度,自然不能对孕妇有差别待遇。
然而站在学生受教权的角度,学校不想录取孕妇当代理老师无可厚非。一来多花钱,再者
临时要请两个月的短代也不容易。
不过学校端真的是要小心,有时合理的措施万一没表达好,被断章取义甚至闹上媒体,可
有得折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