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发文请多指教
各位版上先进大家好
小弟是师培生
想请教大家有关"补救教学学程"的问题
我查了一些资料
发现若是要具有"补救教学"的资格
现职教师须参加8小时的研习
非现职及大学生则须参加18小时的研习
那请问这种补救教学研习有时效性吗?(譬如说必须每三年就参加一次)
还想请问这种研习会不会很难报名呢? 譬如有资格限制?
(只限自己学校老师参加or只办在特定县市且在非寒暑假时间办?)
然后我查的这些资料里面都没有关于"补救学程"方面的描述
所以若是我在大学时能修完"补救学程"并拿到证明
是否就代表我可以不用参加上述的研习就具有补救教学的资格了呢?
因为我大一大二时修课并不是很努力...
导致本科系要毕业的学分修得有点少
若是要加修补救学程+补救教学实习
可能会导致系上有些课修不到(冲堂)
再加上已经大三了 好怕会有延毕的风险... (这个学程值得延毕也要修完吗?)
所以想请教大家 修"补救学程"到底是Z>B还是B>Z呢?
不知道这样描述会不会很乱@@
先谢谢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