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上前辈好~
小弟最近有幸获得教育部公费留学考试奖学金
由于要申请的领域相当竞争,加上考量自身条件普普,
所以申请时我有特别注记自己有公费补助。
然而我申请的数理化学群公费最长只能支领3年,
所以还是期待能在录取时获得学校的RA/TA offer
有一些疑问想请教大家:
1. 许多学校在申请时常常要求注记申请人之后的VISA type,
是不是只有会拿F-1签证的人才可能拿到学校的RA/TA offer呢?
2. 若是的话,要是因为我领有公费而填写J-1,
会不会直接导致学校认定我的VISA type不能拿RA/TA offer呢?
有想过干脆先填F-1,要是收到AD确定要用公费的话再跟学校说会领J-1签证,
但是不知道会不会很奇怪orz...
3. 承1.,假设博士要唸5年,前3年用J-1签证和公费去就学,
最后2年势必得自己寻找金援。
我的想法是到时候和老板争取RA来补助剩下的2年。
But...会不会和2.的问题一样,
因为我拿的是J-1而使学校不能给我其他型式的补助呢QQ?
以上问题,再麻烦大家解惑了,谢谢 <(_ _)>
这次申请季完再找机会跟大家分享公费留考的准备心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