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特教学校担任行政职,最近发了通知请各毕业班导师填写特通网的转衔资料,陆续有几位导师反应如果有需要其他任课老师填写的话怎么办?我回复说还是要麻烦导师协助通知然后统整资料,但是某位导师却反应说把转衔表格详细分责和一一通知各任课老师是行政的工作,要求我拟定一张工作分配表,经导师会议通过后,再告知各任课老师,导师只负责填写导师的部分,其余分工、统整及未来安置都是行政的责任。
目前找到的法规只有特教法施行细则规定这份转衔资料必须包含在IEP里,虽然没有详细规范IEP是由导师负责统整与撰写,不过在我们学校IEP主要还是导师负责,希望她能接受,想请教各位老师是否还有更明确的法规规定转衔资料或IEP是由导师填写与统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