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好:
敝校为高雄市的国中巡回辅导班,而今年国二升国三的学生有2位(语文方面
有小五程度,各种行为规范良好。)
国一升国二有5位(语文为小三程度,但生活管理上非常需要加强),明年学生数为5位
(语文方面程度约小一程度,行为问题较多)想请问板上的老师在分组教学中
是否可分为国三一组(2人),国二一组(5人)、国一一组(5人)?
(因为高雄市国民教育阶段身心障碍分布式资源班区段排课要点中,有规定分组上课学
生数每组至少为4人,但国三组与其他组学生由于程度及行为上的差异,而且国二的学生
较顽皮常常欺负国三的学长,所以想把国三组单独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