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 有板友被告了

楼主: thismy (英雄气短儿女情长)   2021-11-08 01:10:27
不要以为批评就没事
有些人是会告你的
案件诉讼一阵子了 现在才结案
我收到通知才知道
乖乖的,暱名ID 攻击保护不了你....
作者: ryan0714123 (Ryan)   2021-11-08 02:53:00
那件事方便透露?
作者: Mian1997 (免)   2021-11-08 03:16:00
现在正流行,八卦版一大堆,很多都是女的,也有法律蟑螂,故意引诱你踩线(钓鱼),再提告骗取和解金。
作者: BarnHart (孟 平)   2021-11-08 03:17:00
已经在PTT上流行很多年了,别称<讼棍>
作者: williammini (迷你卫里恩)   2021-11-08 10:19:00
被当也不一定会起诉阿 PTT告成机率其实不大被告
作者: ilanese (坐听无弦曲)   2021-11-08 11:01:00
我只怕塔绿班告我,有时候人比鬼更可怕。我以前嘲讽马英九是水母还不会有事,现在要PO有关塔绿班的事情,我还得先自我言论审查一番。 基本上,加重诽谤罪的刑事部分一般不会太重,就拘役或徒刑几个月,然后得易科罚金。
作者: UKwindsor (绀青琉璃)   2021-11-08 11:22:00
有法律问题,该找律师还是要找。一小时公定价3千到8千人间纠纷找律师,宗教为辅找城隍爷。
作者: ilanese (坐听无弦曲)   2021-11-08 11:24:00
但民事部分,慰抚金的金额就要看被害人与加害人之间社经地位、精神痛苦等等来衡量了。诽谤郭台铭跟无名小卒,那个慰抚金金额一定差很多。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21-11-08 11:34:00
宜兰大你想多了吧
作者: kamayer ( 没我的日子 妳别来无恙)   2021-11-08 11:39:00
之前不时会看到板友在推文争执 有的用词就过线了
作者: mikiworldpea (米米)   2021-11-08 14:47:00
告不成是一回事 让你跑跑派出所法院就达到他要的目的了告得成还骗到和解金算他赚到 这就是讼棍
作者: ilanese (坐听无弦曲)   2021-11-08 17:07:00
塔绿班也是一样啊!让你跑派出所、地检署、法院,让你觉得很烦,下次你就不敢再批评他们了。我还看过讼棍的诉讼求偿好几亿的咧!反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又不必缴裁判费,随便他写。 XD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21-11-08 17:14:00
是吗,不过我跟乡民吵架都是对事,不会人身攻击耶看来宜兰大要多修养一下脾气,才不会踩中圈套
作者: Mian1997 (免)   2021-11-08 17:19:00
别去八卦版就解决了不要太政治化,那只是有心人的游戏
楼主: thismy (英雄气短儿女情长)   2021-11-08 17:23:00
跟八卦版没关系,是在灵版被告了。
作者: Daehunny (大哈霓)   2021-11-08 17:28:00
各版都有这种讼棍,以前我在翻译版被一个业务诈欺的译者告过,而且我还不是受害当事人,只是转PO了他会诈骗的文章去别版还好那篇文章我下面的留言我早写了:<反诈骗示警>,下面还钓出该版上有被该人侵害财务等等过往,大家都说那人在
作者: ilanese (坐听无弦曲)   2021-11-08 17:31:00
我还没因为网络发言而被告过(发言尺度算还好,除非是对知道很久的网友),但目前最有可能告我的是塔绿班。
作者: Daehunny (大哈霓)   2021-11-08 17:31:00
PTT就是找冤大头没错,只是我还真的跑到他户籍地的警局做笔录,还好那篇文章警察帮我标明有写<反诈骗>,只不过最近翻译版又有人征译者又征到他,最扯的是,我还发现那人
作者: ilanese (坐听无弦曲)   2021-11-08 17:33:00
L象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侦查阶段应该就可以试着申请移转管辖到自己户籍地的地检署来侦查。
作者: Daehunny (大哈霓)   2021-11-08 17:33:00
的爸爸是地方警局的局长去做笔录那天天气和今天一样,又冷又下雨,而且我还有其他工作要等著交件,我还带着笔电在警察局里远距工作咧
作者: ilanese (坐听无弦曲)   2021-11-08 17:37:00
刑事诉讼法第5条第1项: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辖。但所谓“犯罪地”是包括“行为地、中间现象地、结果地”,又网络加重诽谤案件的结果地是只要能看到诽谤讯息的地点都包括在内,所以几乎所有法院都能列入管辖法院。
作者: Daehunny (大哈霓)   2021-11-08 17:38:00
其实我也不是见义勇为/正义魔人的那种冲冲冲的性格,而真正的发案受害案主几个也同时被他告但都不起诉
作者: ilanese (坐听无弦曲)   2021-11-08 17:39:00
讼棍的爸爸是警察局长的话,就请水果日报的记者爆料啊!
作者: Daehunny (大哈霓)   2021-11-08 17:39:00
我好像是当时看到翻译版受害者越来越多,就突然想说应该转贴那些受害文去别版提醒大家
作者: ilanese (坐听无弦曲)   2021-11-08 17:40:00
就像口交恶徒田……伯光的爸爸还不是被公布出来。
作者: Daehunny (大哈霓)   2021-11-08 17:42:00
爬了很多讼棍文他还会说自己有身心症,看来是人生不顺想找可以让他原地满血复活的冤大头,一直反复重施故计家人似乎已切割
作者: ilanese (坐听无弦曲)   2021-11-08 17:43:00
有的人以前是用VPN以外国IP注册发言(但最近PTT注册有那么简单吗?)如果无法确认是谁的话,台湾警方也拿这些人没办法。即使是告诉人的案件纪录,高等法院的前案纪录表都会显示,检察官或法官也不是白痴,光看前案纪录表就晓得这人是否为讼棍了。
作者: Daehunny (大哈霓)   2021-11-08 17:46:00
讼棍是科技业工程师,我没用VPN就很快接到被告的邮件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21-11-08 17:47:00
最近批踢踢注册要用手机认证的样子不过很多乡民因为怕麻烦,怕给人知道上法院,于是私下和解就著了道了
作者: Daehunny (大哈霓)   2021-11-08 17:50:00
听说法律是原告[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还好他告我那篇我先预防性的表明<反诈骗>,举出他诈骗事蹟,下面钓到的财物被他侵害的约跑受害者也都留言,算是一份成功的证物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21-11-08 17:54:00
看来D兄做了件功德
作者: Daehunny (大哈霓)   2021-11-08 17:56:00
只是今天这种天气,我还背着笔电,跑到下了客运还要走远路山沟旁的派出所做笔录,弄完出来天都黑了,真的很干,他还呆大电机的,做奇怪的是我只要去翻译版看到他又在诈骗没多久其他衰事也会接连发生恶缘好像会聚积在一起功德和暗黑姊妹都一起出门,看来是要我两头俱截断
作者: Mian1997 (免)   2021-11-08 18:14:00
我是说宜兰大常跑八卦版,都被我瞧见了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21-11-08 18:43:00
数字版还是少去为妙吧
作者: NewCop (新警察里王)   2021-11-08 18:58:00
Daehunny你是被告的话,应该可以申请在离自己近的派出所笔录才对吧?
作者: Daehunny (大哈霓)   2021-11-08 19:03:00
警察打电话来,我有问,却仍要我去,也是觉得怪怪的
作者: ilanese (坐听无弦曲)   2021-11-08 19:13:00
声请移转管辖(台湾新北地方检察署):https://bit.ly/3DanJVP
作者: RLH (我们很近也很远)   2021-11-08 21:39:00
真可怕
作者: mydeargf (用Moptt上线,有事可来信)   2021-11-10 14:37:00
ptt就是各种以为躲在网络后面觉得怎么讲都可以的
作者: windyroad   2021-11-11 05:21:00
某紫微斗数d前板主跟大湿?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