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见山的说,我不完全认同frela大您的说法。
首先,我对佛学没有很深的研究,以下仅为我不成熟的观点。
frela大的说法是把因果关系当作是债务关系来比喻,有欠就有还,在我们
身上所发生的种种,我们肉身所不理解的事情,并不是没有道理,而是过去
种种的因所形成的果,并且有着等价交换的规律,有借.有欠.有多给,未来
必有还.有得,现在多给或少给,将来都要还或会得到。
我的看法是,这只是因果关系中的其中一部分“规矩”。
我认同newman2001大所说的
“有“因”不一定有“果”,需要有“缘”来促成;但有“果”必有“因””
这其中观念上的差异是,有“因”不必然有“果”,所以不完全能套用等价
交换或债务关系的概念,要套用此概念,必须是在有“果”的情况下才能部
分成立。
用frela大的观点来举例
例如a过去某世杀了b,于是a对b有所欠,在这一世或未来某世,a一定得还b
这个“债”。
而我的观点认为,b若没有要原谅a,a确实就得还,但若b已原谅了a,那债
务就取消了,或说不是等价交换,而是a偿还了本来所欠的一部分,就已经
使b接受了。
用原谅这词不完全贴切,这不是什么b有意识的了解过去世的因果,而是b本
身的修为等等,我认为是有个机制,或许是在回归灵体的状态能够去检视那
些债务关系能够去检视去删除吧。
这就是有“因”不必然有“果”的情况,或者可用另种角度解释,本来的
因,因为其缘(b释怀了),而产生了另种果(a不用还债的果)。
如果以此角度来看,a看起来是赚到了,但这仅仅是他运气好(缘)遇到了b这
个人,其他的情况,因果关系都还是成立的。
例如a后来想要考上台大,这可以视做他的“因”
或者说整体台湾社会都认为考上台大是很光荣的事情 这也可以说是使a想考
上台大的“因”
但a是否能考上台大(果),要看其“缘”
a遇到好的老师(缘),顺利考上台大(果)
a虽说要考上台大,但他并没有很努力读书,或努力错了方向(缘),于是没
考上台大(果,或说无果)
或者可套用frela大的观点,a在考场遇到过去世有所欠的监考官(缘),于是
没考上台大(果,或说无果)
总之,我认为因果关系是复杂多变化的,各有其因缘存在,无法用单一制式
的一套规则去做解释。
若要我说从因果观念中学习.体会到什么,我认为就是不执著、不强求
“果”,“果”不是我们人类能控制的范畴,我们能够做的是去保持良善的
自己,去立下善因,那我认为就是非常可贵的了。
最后做个总结
有“因”不一定有“果”
甚至再详细一点说,有善因也可能造成恶果,有恶因都不见得必有恶果。
因果关系没有这么绝对,其中都有“缘”在运作,而个人努力也包含在这个
“缘”里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