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神明要收我为徒

楼主: Rindler (Space)   2016-10-31 13:41:04
※ 引述《ga037588 (丹枫)》之铭言:
(前文恕删)
太多的后续回应都显示,对我先前已说过的内容,
缺乏认识上的进展,那我就再贴一次:
: 我的看法里面,信仰不"全"是非黑即白,而是可以容纳共存与并立的状况,并不是非A即B
: ,而是ABCDE,或许可以彼此融摄来描述一个整体,甚至在不同前提下彼此并立。
: 只是每一个人的信仰方式不同,总是有人会以一教之言看天下,在认知里非A即B,或是只
: 独尊B。
→ Rindler: 原始教义与教徒,有必要区分开来。佛陀已经死了,不会回 10/31 01:39
→ Rindler: 答后人对经书的诠释问题。也因此教徒的理解就有千万种。 10/31 01:40
→ Rindler: 无论何种宗教,一旦选择了信仰它,就是一种独尊。因为排 10/31 01:43
→ Rindler: 它性于焉诞生。 10/31
:
: 在这样的看法中,我不认为跟你举心理学的例子有什么差别。很多三教融摄者的立场,就
: 是在多元并立中的想法里面取舍取互融,或是同时取之并用。这类情况我认为它不是"独
: 尊"一个B或一个A之类的独尊式排他。
→ Rindler: 一个没有信仰的人在看待心理学时,即便是你说的卡到阴, 10/31 02:18
→ Rindler: 都不必然会极端否定,因为就算是主流的理论观点,都同时 10/31 02:19
→ Rindler: 可以保留可能是正确或错误的空间,也就是半信半疑。 10/31 02:20
→ Rindler: 差别只在于,每个人会基于判断,而有相信程度的区分。 10/31 02:20
→ Rindler: 苏格拉底就是一个以质疑自己的认识而闻名的例子,他不只 10/31 02:22
→ Rindler: 是怀疑其他说法而已,他也怀疑自己拥有的认识与说法。 10/31
:
: 而我举卡到阴,是因为心理学的立场上不承认鬼灵之学,自有他种解释。取心理学的解释
: 而否定鬼灵,这就是一种排他。这种排他性是事实存在的,就算你前面讲一堆心理学各派
: 独立但共存的情况,对非心理学范畴的东西例如鬼灵,还是有排他性。
:
这种排他性是你自己定义的心理学,
真正的心理学不会超越界线去下这种判断。
心理学之所以有多种学说并存,并非因为融合之故。
而是因为本身开放对各种学说的挑战与质疑,
也因此所谓的多种学说根本没有一个确定的数字。
因为信仰并非心理学的核心价值,只有心理学家或人才可能有这种信仰。
一个人如果对教义与典籍进行开放式的探讨,
就根本没有融合几个的问题,因为基本上可以允许无穷多。
甚至不需要融合。
兼容各种说法,和融合各家之说是两回事。
: 而这种排他性的论点,跟你前面说三教融摄后,还是一样是独尊的论点,
: 我认为这两个是一样的论点。因为你说超出其架构范围,甚至面临冲突,还是排他性,
: 这是你对排他的其中一个定义。
:
: 所以我才说,照你这样的定义,我认为人只要认知不同,超出认知架构的范围,就会
: 产生排他性。如果你不接受这样的论点,那你就不能用超过架构范围来定义排他。
→ Rindler: 不对,认知不同不代表必然排它。 10/31 02:01
→ Rindler: 在信仰以外的认识里,例如心理学的认识,尤其如此。常常 10/31 02:02
→ Rindler: 市多个不同的重要理论或观点并存,但不因有这些不同的观 10/31 02:03
→ Rindler: 点,必然导致必须选择相信其一,而否定其他。 10/31
这种排他性是你自己定义的心理学,
真正的心理学不会超越界线去下这种判断。
心理学之所以有多种学说并存,并非因为融合之故。
而是因为本身开放对各种学说的挑战与质疑,
也因此所谓的多种学说根本没有一个确定的数字。
因为信仰并非心理学的核心价值,只有心理学家或人才可能有这种信仰。
一个人如果对教义与典籍进行开放式的探讨,
就根本没有融合几个的问题,因为基本上可以允许无穷多。
甚至不需要融合。
兼容各种说法,和融合各家之说是两回事。
: 排他性说穿了,就是觉得我接受A,不接受B,以A为立场而排斥或不接受B。
:
: 我的看法里,信仰引领人的认知,认知反映人的信仰,只是看那个范围拉多宽而已。
: 认知不同,往往是价值观与经验的不同,而我认为价值观与经验可以定义为一个人的信仰
: ,不论是信仰无神论,信仰科学,只要是一个具体认知,都可以说是一个人的信仰,并不
: 是只拘限在宗教上。
信仰的标的不侷限于宗教,不代表任何标的都意味着信仰。
我先前有说过佛教典籍的原始教义,未必有排他性。
同样的,它也未必是鼓励信仰或以信仰为核心。
一个人或许可以信仰科学知识,但是不代表这种信仰态度等同于科学精神。
也就是说即便科学精神的本质是质疑,而非信仰,
也不能阻止有人要去信仰科学知识。所以是两回事。
而这点呼应了我先前说过的,“原始教义与教徒诠释是两回事”。
原始典籍不会自己答话(缺乏互动来表明立场),只有人可以选择是否去信仰。
:
: 这是我个人对宗教,对信仰,对排他的理解。
:
: 在这样的理解上,因此我认为你说信仰是只接受一个,其他的都不接受的这种定义,
^^^^^^^^^^^^^^^^^^^^^^^^^^^^^^^^^^^^^^^^^^^^^^^^^^^^^^^^^^^^^^^^^^^^^^^^^^
(1)
: 是很奇怪的。假如你认为心理学对灵学的排它不是一种独尊的展现,那我也认为你在定义
^^^^^^^^^^^^^^^^^^^^^^^^^^^^^^^^^^^^^^^^^^^^^^^^
(2)
: 三教融合还是独尊的说法是很奇怪的。
这两件事混在一起当然奇怪。
因为我只同意(1),并未同意(2),我从来不认为心理学对灵学说法有必然排它。
这和个别心理学家是否有信仰以及是否排它,是两回事。
心理学领域的主要活动,是随时可以容许新理论学说挑战旧理论学说,
而宗教领域的主要活动很少是如此,更多的是了解已承认的一套系统认识。
如果有某个宗教系学者,对不同宗教信仰系统进行了解及研究,
或者有一个对原始典籍阐明的思想进行探讨作为诸如待人处事的参考,
这些都不算是信仰,而是进行有思辨性的探讨与了解。
因此它不具有宗教团体的那种因信仰而有的排他性。
:
: 最后,排他是一个常识性普遍存在的东西,不同信仰间的彼此看法,难免有时就像拿台湾
: 身份证想要入境美国一样,弄不出个什么结果。
: 就像去问基督教徒拿香拜民间神如何,答案是可预见的。
: 如果去问专修人事的佛家门派,他们对灵事大多也是有既定看法,至于哪个看法好,这是
: 原po要去思量考虑的,本文提到这个只是在跟原po说,系统不太一样,所以会有那类说法
: 是很正常的。
这段我没什么异见,先前我就说过了:
→ Rindler: 排他性在宗教里其实蛮普遍的,不限缩于佛教 10/31 01:33
→ Rindler: 我认为不只是佛教,换作是道教与基督教或天主教皆然 10/31
会在推文中提及,只是因为你针对性地指出佛教徒的独尊。
而如果这不是佛教特有的现象,而是普遍存于各宗教中,那大可以不必如此说。
:
: 本文的重点不是在排他性,也不晓得提出了什么论点在"排斥"排他性,那只是一个自然现
: 像,顺便一提而已。人对信仰与认知价值观有自己的看法,彼此意见交流都是好事。但是
会觉得你排斥,是因为你先前回应了这一段:
===
不能这样讲,既然论点会并存,不论是使用上或认知上,就会有选择。你举这例子,正好
同样说明许多三教融摄者的立场,这样照你的定义来说,三教融摄者就不一定是排他。
再举一个例子,佛门各宗并立,有些人禅净双修,显密双修,但一样排他外教。就是心理
学,你去讲卡到阴,这在心理学家的认定中多不承认此说法,这也是排他。认知不同不代
表必然排他,融摄多教也不代表必然排他,我只是要讲这个而已。
你如果要讲融摄多教也是在排他,但我认为你讲的心理学的例子当然也是在排他。
老实说我觉得讨论这个相当无趣,这叫名相之争,没太多价值的东西,不如早点去睡

===
如果排他性或独尊并非坏事,你大可直接接受,无须再争论,
甚至说出“没太多价值的东西,不如早点去睡”,这样子情绪性的放大绝的话。
: 一个看法如果逻辑前后矛盾,这就显得相当不协调了。
你对别人所言的解读错误,当然会有矛盾。
:
: 至于我为什么会说这样的讨论其实是名相之争很无意义,因为每个人对信仰的定义又不太
: 一样。我们用同样的文字词汇,然而对这些文字词汇本身却有不同的理解。
不是别人要跟你争词汇定义,而是你总是理解成如此。
:
: 要精准计较这些词汇的意义去讨论,须要先定义这些词汇的认知,让两方同步才行。
: 所以我觉得跟阁下讨论这个蛮辛苦的,不如阁下自己开个新篇自陈定义,缘人自然也会想
: 去看。
这里的逻辑很矛盾。
前面才说每个人对信仰的定义不一样,而导致名相之争很无意义(也就是你为此困扰),
现在又认为精准计较词汇的意义太辛苦,别人应该自己开新篇自陈定义。
你所困扰的事,应该是由自己先负责起吧,这不是我的问题,而是你的问题啊。
一般人交流就是遵循共通的一般语意,若有细微差别,
再从文脉中详加说明解释,我认为对我不构成困扰。
如果你有困扰,想开一篇新篇自陈定义那请便。
:
: 至于与阁下的讨论,我只能努力勉强用我所理解的,阁下所呈现的定义与逻辑来作基准讨
: 论。其中不协调处我提出不通的理由,而阁下又要说我曲解。但是在我的眼里与理解里面
综上所述,你曲解了我的原意是事实,我只是陈述而已。
语言文字进行有效的沟通,本来就不是容易的事,所以往往必须有一来一往的确认。
而你的回应常常比较急着提前进行2~3个阶段,
也因此常常因为在第一个阶段掺入自己的臆测或扩大解读(也就是我指的曲解),
导致其后的2~3阶段失去意义(鞭错标的)。
: ,阁下的论点有许多不协调的地方,并不周全,也不是刻意要为难阁下。该讲的想讲的都
: 已在上面了。我想这自有公论。
我不觉得你有为难到我。
要认为不周全无妨,提出理由即可。
我也不自认周全。
:
: 有趣的是,我们对信仰,排他,宗教的定义与理解应该是不太一样的。用同样的词汇,但
: 有两个不同的系统,彼此排他。各自表述而已,哪有什么对与不对,凡事不是这样黑白分
: 明的。我看阁下常常在版上自陈世界观,各类文章下面自纾己见,力陈自是他非,努力排
: 他。这大概就是信仰里排它性的一个具体写照吧。
你这段回应真是蛮有趣的,前面才说认知不同就具有排他性,
又说表述的认知里,没有对与不对。
如果排他性之中竟然不会有是非观,那你的词汇定义真的很特异。
书写意见本来就是自抒己见,难不成会是他见?
至于力陈自是他非,就是你自己的认定,排他性也是你自己的认定,
要嘛你就举证说明清楚,要嘛不说,不然徒留这些情绪性的回应,
在公共场域里更没意义。
从你的这些回应方式,我倒是觉得“信仰里排它性的一个具体写照”,
放在你自己身上蛮贴切的。
作者: nanlong (懒龙)   2016-10-31 14:23:00
我的心得是 1.佛佛道同--明心见性后所见皆同2.未明心见性前,上面的想法算是"心在动而非旗在动"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16-10-31 16:08:00
所以我才不想回应某R.. 指控别人的东西自己拚命犯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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