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很长,请做好心理准备!
●签约要注意什么?
1.合约上的著作权相关细节
前文有提到,我和小菩萨都支持把著作人格权留下来,据小菩萨所知:国外有很多经营
纹样授权或卡片礼品公司,他们的合约通常是连同人格权一起买下。所以还是要看作者
能不能接受。总之仔细看,不要不小心把自己的作品贱卖了。
2.再三确认合约
防人之心不可无!不论事先是否提供合约范本,最后签名前一定要再看一次,以免有出
入。
另外,小菩萨推荐一间智财权的法律事务所:“他们的脸书常分享许多跟艺文设计产业
相关的权益问题,我认为很受用(之前很厚脸皮的写信给他们询问财产权的问题,他们
竟非常热心地为我解答,默默感恩在心里啊~~~)──“荣裕智权事务所”
https://www.facebook.com/RONGYUIP/ ”
3.合约内容,我觉得直接给大家看我的合约比较快!
我的合约也是从网络上、朋友给我看的合约等修改来的,供大家参考,以我自己的合
约为范本,必须包含几点
1.第一条 标的内容
简单点的可以写“插画绘制”,复杂点可以写“插画绘制 A4 2幅”,总之在
此表达此专案的进行内容。
2.第二条 合约期限:
在这里约定三个部分:开始时间、完成时间、推迟责任归属与罚则。
3.第三条 审查日期:
在这里写明审查日期,小案子我通常都会简单写草图、完成日,例如
(1)第一次审查:民国 107年 7月 13日
完成进度:草图绘制
(2)第二次审查:民国 107年 7月 30日
完成进度:完成
复杂的案子可以拆三~四阶段
例如
(1)第一次审查:民国 107年 7月 13日
完成进度:草图三式提案
(2)第二次审查:民国 107年 7月 25日
完成进度:草图修订、试画
(3)第三次审查:民国 107年 8月 1日
完成进度:彩图第一次进度
(4)第四次审查:民国 107年 8月 12日
完成进度:彩图第二次进度(完成)
这里的审查阶段可以和后面的付款方式结合。
4.第四条 修改次数
直接上我的全文
“甲乙双方进行本专案之方向及设计风格沟通确认无误后,若甲方于审查本专案
时,有任何问题必须做部分修改,可通知乙方进行修改,但每次审查修改次数
不得超过3次。”
5.第五条 标的费用:
在这里约定总金额,例如:共NT$20000元整,我会再附加一条“其他(实报实
销),需附上发票、收据或相关证明文件。”
6.第六条 付款办法:
在这里约定付款式一次性付清或是分阶段。
分阶段可以配合前面的审查阶段。
例如:
订金 20%
完成第一阶段 支付总款项25%
完成第二阶段 支付总款项25%
完成第三阶段 支付总款项30%
…等等
另外也可以约定付款期限等。
7.第七条 规格变更:
这一条非常重要,其实有很强的防御意味,如果案主有认真看,他就不会随便
修改、推翻之前的结论。也不能在专案结束后任意要求你再修改。
(1)甲方应于需求访谈阶段确认本标的物之规格内容。
(2)每阶段之设计期程为不可逆,若专案进行后甲方欲推翻先前之决议,乙方得
需视情形重新报价。
(3)甲方对于本标的物内容,除审查与验收约定之修改需求之外,乙方得依甲方
需求提出报价,完成之时间表双方另议订之。
(4)甲方于专案结案后,如欲变更设计规格及内容,乙方得依甲方需求提出报价,
完成之时间表双方另议订之。
8.第八条 著作财产权:
这一条也非常重要,不管接案发案都要注意,在这里科普一下著作权法
著作权法 第12条
出资聘请他人完成之著作,除前条情形外,以该受聘人为著作人。但契
约约定以出资人为著作人者,从其约定。
依前项规定,以受聘人为著作人者,其著作财产权依契约约定归受聘人
或出资人享有。未约定著作财产权之归属者,其著作财产权归受聘人享
有。
依前项规定著作财产权归受聘人享有者,出资人得利用该著作。
再说一次,著作权法的权利规范有两个
1.著作人拥有著作人格权
2.利用人要有著作财产权
著作权法12条的意思是,如果没签约,插画师是著作人;著作财产权也属于插
画师,但案主(出资人)仍可以“利用”。
这里的利用参考著作权笔记的见解
http://www.copyrightnote.org/ArticleContent.aspx?ID=3&aid=1931
‘与第三十七条第一项所定“著作财产权人得授权他人利用其著作”之“利
用”相当’
第37条很长,大家可以自己查,我简单说一下他的重点(尽量白话),
(1)有签约遵从合约,约定不明之部分,推定为未授权。
(2)如果不是买断的作品,未经插画师同意,不得将插画再转卖、授权
给别人。(法律上没有买断的说法,在此即“专属授权”)
(3)业主在被授权范围内,得以著作财产权人之地位行使权利
综合起来也就是说,“如果有签约,遵从合约,如果没签约,插画师是著作
人;著作财产权也属于插画师,但案主仍可以在洽谈好的授权范围内利用这个
作品。”
那么我是怎么定的呢?我觉得最理想也最常用的方式是:
1. 插画师仍是著作人,保有人格权
2. 业主如果是一次性或是单媒体使用,可以依照需要取得他可以使用的范
围,以得到实惠的报价,如果不确定使用范围,应取得“专属永久授权”
的报价以省去之后往来授权的行政困扰。
所以我是这样订的,下文甲方为发案,乙方为接案。
1.本案以乙方为著作人,甲方于付清所有价款后,著作财产权归甲方所专有。
乙方则有完成专案之公开展示权。
2.乙方同意专案完成后,完成内容以永久专属授权授权予甲方,日后如有其余
媒体应用,皆不再收取其余费用。(这里就是买断喔)
当然,也要在这里约定保证各自都会负责、遵守著作权法,所以会有下文:
3.甲方提供之素材为仅供本专案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挪为他用。
4.乙方为甲方制作之专案,不得违反著作权法,若有违反著作权之争议,甲方
得拒绝验收或支付费用,且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9.第九条 保密约定:
这一条不是必要的。这条基本上是按照客户端需要订定,我自己是聊备一格。
真正重视的客户会额外签保密协定。
下文供参考:
乙方同意因参与本专案而知悉或持有甲方之商业机密及其他机密资讯,负有保
密义务,乙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泄漏或公开予其他第三人,亦不得为自己或其他
人之利益,使用该资讯。乙方违反本契约之约定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契
约,若甲方受有损害时,甲方并得向乙方请求损害赔偿。乙方员工之违约行
为,亦视为乙方之违约
10.第十条 争议处理:
在这里约定如果有争议怎么办,例如先要求调解、解约方法、上法院要上哪里
的法院等等。
11.第十一条 解约方法
这一条不是必要的。
在这里说清楚什么情况下可以解约、终止合约,什么情况下价款要怎么处理
等。
12.第十二条 其他:
这一条不是必要的,用来补充前面缺少的部分:
1.本合约未约定事项,双方得以书面方式另行约定,修正时亦同。
2.本合约之附件视为合约一部份,本合约计正本两份,由双方各执乙份。
13.立合约书人
甲方、乙方的签章和资料。
我是个人接案,所以就是签名,对方如果代表公司请他盖公司章,一般会有甲
乙方名称、代表人、统编或身分证字号、通讯地址、电话等。
另外,对于“不想签约”的客户,可以请他改签“报价单”。这两者的法律效力基本上是
一样的,报价单的报价列表后、回签字段前,我会这样写(我写的是网页设计的,仅供参考)
发案方:下称甲方
接案方:下称乙方。
工作流程与范围
1. 工作流程
针对本案标的之规格、风格、数量等,经会议或EMAIL、通讯沟通,双方皆同
意示意者视为决议或结论。若本案进行过程中甲方欲推翻先前之决议,造成设
计上之规格、风格或数量变更,乙方视情形得追加重新报价。
2. 网页设计工作范围与说明如下:
‧依据提供之图档、文案、需求描述进行视觉设计、编排设计。
不包含摄影、撰文、插画、图库。如有需要,可另行发包或代为购买,实
报实销。
‧最新消息或商品等,网站管理员可由后台功能建立内容,如无特别注明,
则仅进行版型设计与静态网页建置。如需协助上传或预编,将另行报价
‧采HTML5/CSS3进行网页建置,浏览器支援IE9以上、火狐、CHROME。
‧RWD适应范围:手机/767以下、平板:768~1024、桌机、1024以上
3.程式设计工作范围与说明如下:
‧程式规格为 PHP+MySQL
‧依据报价单或附件含括之内容进行程式设计
著作权与著作财产权
1.本案甲方于付清所有价款后,拥有著作财产权。
2.本案以乙方为著作人,保有著作人格权,并有公开展示、出版作品之权利。
3.乙方为完成本案衍生之图象元素、原创档案、文字,均以限定授权方式授权予
甲方,甲方得用于本案标的之媒体。用于其余媒体时,需经乙方同意,乙方得
另行约定授权费用。
4.甲方提供之素材为仅供本专案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挪为他用。
5.乙方为甲方制作之专案,不得违反著作权法,若有违反著作权之争议,甲方得
拒绝验收或支付费用,且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同意、订金、终止与结案。
1.如同意本报价单之报价、工作内容,专案起始前,请盖章回传本报价单,并先
支付报价总额30%之金额为订金,视作同意,方起始本案。
2.如合约工作因配合事项、设计风格、沟通方向有困难而终止,订金将不退回。
3.网站上线、或于EMAIL、网络硬盘交付原始档之日,视为结案,请于结案日起一
个月内支付尾款,或主动沟通尾款支付时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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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排得有点累 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