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才] 海内外部落客/网红/直播主

楼主: GreenLittle (Prost)   2018-05-29 23:30:54
◎我已阅读过置底的 板务规范 和 发文规范:是
(请确实阅读过后并将项目“否”删除)
◎公司征才:
(以下所有字段均为必填,若为个人征才此项免填,并请删除此项目)
公司名称:揆众展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统编:86891059
   公司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一段339号
   公司电话:02-2325-3080
联络方式:[email protected](拜托请先寄信联系)
◎征求期限:无期限
◎工作内容描述:
因部门业务内容,常常会规划部落客/直播主/网红/Youtuber共同协助专案行销
因行销内容多元,非常欢迎各类型好手
主要工作内容:依推广或活动内容协助体验文章撰写、活动体验直播、推广影片制作曝光
◎征求条件:
希望条件如下(但非每一项皆要符合,接近亦可)
**粉丝专页追踪人数万人以上
**粉丝专页贴文平均按赞人数百人以上
**部落格平均日浏览人数千人以上
**直播时段平均观看人数百人以上
◎交件时间:
依专案内容、期程不同有所调整,若是文章基本上体验后三天内提供初稿审核。
◎案件预算:最低预算一次配合曝光3000起
◎酬劳时薪试算:
(商品上架(小帮手)、文章写手、时薪教学、翻译、业务等案件,此字段可略过)
(最低酬劳高于 5000,或一次多件,单件最低酬劳高于 3000 时,此字段可略过)
(填写范例请参考 https://goo.gl/XwXoaB )
(若您对您的案件类型如何试算有所疑问,请来信予板务询问。)
此案件前置作业评估所需时间为:小时(包含会议、沟通、筹备、提案、确认等)
此案件实际执行评估所需时间为:小时(包含执行、异动、修改、各层级确认等)
此案件总评估时间为:小时,换算时薪为:元/小时
(如时薪低于 140,您已违反劳基法最低薪资,请勿在此发表)
(如时薪低于 230,建议转至 PT 板发表)
◎酬劳发放日:行销活动执行内容审核完毕后1个月内汇款
◎是否回应所有来信:否
◎是否需要开立发票:是 (或签署劳务报酬单)
◎是否有试稿(比稿)阶段:否
(如此项目填写“否”,却由征才者披露实际上有试稿,则水桶 30 日并列入黑名单)
◎试稿(比稿)酬劳:
(如无试稿阶段,此项目不需填写)
⊙理想接案对象:
各类型网红/部落客/网红/Youtuber
⊙备注:
1.来信请请附上部落格/粉丝专页网址及相关佐证资料截图
2.因人气、流量、执行内容不同或多样,来信也请提供不同行销方式配合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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