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aptic (无明)
2025-02-02 09:27:42新闻来源:https://is.gd/VB9CQH
ETtoday 记者柯振中/综合报导
新竹一名OL小花(化名)在某公司任职,她先前与主管、同事一起邀请客户阿宏(化名)
聚餐,期间喝了许多酒,怎料阿宏见她不胜酒力,竟假藉搀扶的名义动手猥亵,气得小花
报警处理。新竹地院审理后,依照乘机猥亵罪,判阿宏6个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内容,小花2023年7月间与主管一起找阿宏餐叙,期间主管找了另一名同事到
场,一行4人前往某居酒屋聚餐,并且同坐在4人桌上,阿宏与小花坐在一起,主管与同事
坐在另一侧。
在聚餐的期间,4人饮用了许多啤酒,小花因为不胜酒力,陷入醉酒状态,餐桌上只剩阿
宏与主管、同事在畅谈。怎料阿宏眼见小花酒醉,竟因此心生歹念,偷偷将手伸进小花的
衣物内,动手猥亵得逞。
阿宏猥亵后食髓知味,接着又在准备离开餐厅时,假藉搀扶的名义,再度将手伸入小花的
衣物里面,触碰小花的隐私部位逞欲。
小花连续遭到猥亵,情绪相当崩溃,隔天将这次事件告知主管后,便请假前往警局报案,
全案因此曝光。阿宏落网后,对自己的犯行坦承不讳,与小花在警方询问时的证词相符。
新竹地院法官审理后考量,阿宏为了一己私欲,趁著小花酒醉不醒的状态,做出猥亵行为
,侵害了小花的身体性自主权,并且造成心理阴影,影响小花的工作及日常生活作息。
不过,法官考量阿宏犯案后表达道歉、赔偿之意,并且坦承犯行,也提出了上方载有小花
的姓名、禁止背书转让的支票2张,面额分别为25万元、10万元,不过与小花要求的赔偿
金额差距过大。法官认为,单就乘机猥亵犯行而言,最终不能达成和解之不利益,不能全
部归责由阿宏负担。
法官衡量双方的社经地位、犯罪手段,以及产生的危害等情状后,依照乘机猥亵罪判阿宏
6个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附注:
刑事判决编号:台湾新竹地方法院一一三年度侵诉字第三十二号
按:
被告大学毕业、家中两名子女就学中
作者: ll2233445566 (自由人类) 2025-02-02 10:32:00
免费最贵!
作者:
demoQ (中出狙击手)
2025-02-02 10:54:00这样也爽 何必呢
作者:
rgo (十年的你)
2025-02-02 11:08:00A片看太多
作者:
lawfer (jack)
2025-02-02 12:34:00呕呕呕台男有够恶
作者:
brella (府城严选臭懒趴)
2025-02-02 12:45:00早就说这个阿宏不意外了,新竹民众党的死忠支持者。
作者:
e2000 (e2000)
2025-02-02 14:39:00男生真的不要再乱摸了,现在女生都镶金的,花钱去特种行业摸就好
作者: william826 (威廉狗) 2025-02-02 18:25:00
遇到叫阿宏、阿国的要小心
作者:
AirLee (不屑鸡鸡队)
2025-02-02 23:05:00不帅
作者: oncloudy 2025-02-04 06:55:00
干他娘的 碰一下35万?笑死人知道他会摸你 还多次跟他喝?钓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