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aptic (无明)
2024-12-31 06:57:28新闻来源: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1231000029-260402?chdtv
中时新闻网 简铭柱
台南一名男子阿德在去年愚人节与2名女网友小美、小萱(均化名)共赴台南市某娱乐场
所,租用包厢进行聚会。在此期间,小萱先对阿德进行口交后,趁小萱去厕所时涉嫌对小
美进行猥亵行为,并在小美睡着时强行性侵。台南地院依强制猥亵罪,处有期徒刑8月。
又犯乘机性交罪,处有期徒刑4年。应执行有期徒刑4年6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阿德与小萱是网友,小美则是小萱的表妹,愚人节当晚三人相约台南某会馆房
间,三人躺在床上,阿德躺在小萱及小美中间,当时灯光全暗,小萱先为阿德口交后,趁
小萱离开去厕所之际,阿德强行拥抱小美并抚摸其大腿进行猥亵,又于隔天凌晨趁小美半
梦半醒不知抗拒之际,以手指伸入小美裤缝,进而插入小美阴道进行性侵。过程中,小美
多次表达抗拒并推开阿德,但阿德仍持续进行不当行为。
小美与小萱证称,2人都是第一次跟阿德见面,并非事先相约要为亲密关系。过程中,小
萱返家洗澡时,只剩阿德与小美在包厢,阿德就转过身去抱小美,小美没有特别的反应,
但有问阿德:你平常都这样子吗?阿德不记得后续对话,只记得小美有说她不习惯,阿德
就停止,小美于审理时也证述:当时她有对阿德说:你都这样子随便抱人家的吗,是阿德
由小美上开回答及反应,理应知悉小美并不喜欢阿德所为过份之亲暱举动,而阿德也因此
停止当下的行为。
小萱证述,他在小美返家洗澡时,有与阿德发生性行为,之后小美回来,三人躺在床上时
、房间内灯全关后,她有帮阿德口交完,之后她离开去厕所漱口,回到包厢又与阿德再次
发生性行为。
阿德于审理时供陈:当日与小萱发生4次性行为,第一次在小美回家洗澡的时候,第二次
、第三次都是小美也在包厢时,这两次都是大家都没有睡、盖棉被在滑手机,就是他跟小
萱盖一件棉被,小美自己盖一件棉被,她们两个人都躺在他旁边,第四次是小美回家之后
。
面对小美指控,阿德坦承有对小美为拥抱、抚摸大腿,及以手指插入小美阴道方式等行为
,惟矢口否认有性骚扰、强制猥亵或乘机性交之犯行,并辩称:她透过小萱得知小美对他
有兴趣,又当时有聊天,感觉不陌生,他跟小美靠近,就是想试探小美对他的感觉,他的
行为并无违反小美之意愿,小美是清醒的状态,且两人是先拥抱、亲吻后,才有以手指插
入小美阴道之行为,且小美都没有拒绝、也没有推开的动作云云。
法院审酌,阿德与小萱为网友,与小美系初次见面,两人并不熟悉,其在上开地点已与小
萱为多次性交行为,却仍不满足,无视小美刻意的疏离与抗拒,先违反小美之意愿,对其
为上开猥亵行为得逞,又利用其睡着不知抗拒,乘机以手指对小美为性侵害行为,造成小
美心理上极大之恐惧。复考量阿德犯后否认犯行,态度不佳,未见悔意,未能与小美达成
和解、调解或予赔偿等一切情状,依强制猥亵罪,处有期徒刑8月。又犯乘机性交罪,处
有期徒刑4年。应执行有期徒刑4年6月。可上诉。
附注:
刑事判决编号:台湾台南地方法院一一三年度侵诉字第八号
(被告自称是“打工从事游戏公司客服人员”)
律师辩词:
被告不否认当晚于甲○返家洗澡之际,有拥抱乙○之行为,乙○亦坦承两人当时有互相拥
抱一段时间,被告系因甲○事先告知乙○对其有好感,而基于男女间好感拥抱、抚摸乙○
,应非性骚扰,况若乙○感到不舒服,怎会未告知家人、甲○,甚至返家洗澡后再度返回
包厢,并与被告同盖一件棉被。另依照甲○之证述,乙○是告知甲○她自己整晚没睡,则
乙○是否有处于睡着不知抗拒之状态,并非无疑,应不符合乘机性交之构成要件;又若乙
○所述属实,依照当时的时空背景,乙○应要有呼救或其他行为。纵事后乙○有跟前男友
谈到此事,但乙○证述当时前男友要谈复合,所以其等对话应无法证明案发当时之状况。
另由咨商报告可知乙○的人格特质,对于亲子关系需求是很大的,不排除乙○在未告知母
亲情况下与陌生人外出,造成亲子关系紧绷,故认为心理咨商报告部分,不足以作为被告
犯行之补强证据。综上,本件难仅凭乙○之片面指述,就认定被告有性骚扰、强制猥亵或
乘机性交犯行。
乙○警询证供:
“房间内灯全关后我有发现表姊陈○○(即甲○)正在帮丁○○口交,我在一旁装睡,后
来我表姊陈○○去厕所时丁○○便转身来抱我并摸我大腿,当时我有把他的手推开。”、
“当我半梦半醒之间感觉到丁○○的手从我短裤下方的空隙沿着大腿抚摸至我的下体,用
手指侵入我的阴道并试图脱下我的外裤,且拉我的左手抚摸他的下体,当下我便把丁○○
的手推开并把裤子穿上,丁○○当时有问我怎么了?我明确的向其表示说我不喜欢。”
侦讯证词:
“在丁○○侵犯我之后,我就没睡了。(问:丁○○怎么侵犯你的?)丁○○一直摸我大
腿,摸完之后,就将他的手插入我的阴道,我有拒绝他、我把他的手拨开,但丁○○一直
反复将手指插入我的阴道,大概二次之后,丁○○就问我‘怎么了’,我就说我不喜欢,
丁○○就转身过去面向证人。(问:丁○○有无碰触你身体其他部位?)没有,但他抓我
的手去碰他的生殖器。”、“(问:在丁○○将手指插入你的阴道之前,有无询问过你?
)没有。(问:你是发现了之后,才将丁○○的手指推开?)是。”、“(问:被告在指
侵你的时间点,你是醒著还是睡着的?)我那时候是睡着的,当时我翻身的时候,丁○○
可能有感觉,丁○○就过来侵犯我。”
审理时证词:
被告在112年4月1日晚间拥抱及抚摸伊大腿时,没有询问伊的意见,当下感受是不舒服,
伊当时有抗拒、但不明显,伊是转身背对被告,往墙壁那边靠近;被告有用手指插入伊的
阴道,伊那段时间有睡觉,但被告在触碰时有感觉到,当时睡梦中突然被侵犯有吓到,一
直推开被告的手,还有说不要,为远离被告就去厕所,害怕被告后续会有其他动作,就没
有再睡觉。
不信律师说辞理由:
辩护人虽质疑乙○若担心遭受被告侵害,为何在返家洗澡后,又再度返回包厢,且睡在被
告身旁、同盖一件棉被,甚至不曾告诉甲○或呼救、离开现场等。然被告于审理时供称:
乙○、甲○讨论谁要与伊盖同一件棉被时,伊是躺在中间,乙○、甲○是以猜拳决定,伊
当时也没有说让他们盖一件棉被,则面对被告直接睡躺在床中间,没有要移动意思,乙○
、甲○以猜拳随机决定分配,显非乙○自发要与被告同盖一件棉被,而乙○于审理时也证
述:因为当时被告睡在中间,所以没有办法跟甲○盖同一件棉被,况仅是同盖棉被,是否
即等于同意进一步为亲密行为,应属有间。此外,参以乙○所呈之案发过程纪录,有记载
乙○洗澡后会返回包厢,是认为甲○也在场,所以没有担心被告;乙○并于侦讯及审理证
述:当晚会再返回包厢是认为不要让甲○觉得奇怪,不敢告知甲○或回家,是怕离开后,
隔天甲○没有看到伊会觉得为什么伊要离开,也担心之后与甲○的关系会很尴尬、会有隔
阂。而甲○于审理时证述:伊与乙○互动交情很好,案发前每周都会见面,乙○性格内向
,及台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113年5月24日南家防字第1130752463号函暨乙
○心理咨商报告记载:乙○渴望支持性的人际关系,可能会顾虑他人对自己的评价,而退
却表达出内在的负向情绪感受等情,是乙○不敢呼救或告知甲○,显与其本来压抑、退却
的性格反应无违,况实务上性侵害案件,被害人对于突然遭受之侵害无法立即反应亦有多
在,被害人大声呼救之情,反非属常态;再者,乙○与甲○原本关系良好,在看到被告与
甲○当晚发生关系之情形下,担心因为告知甲○被告对其为性侵害行为,造成两人尴尬、
关系破裂,而选择未告知确有可能,此与乙○与前男友在上开对话纪录提到“我一直在想
说要给他们面子”之顾忌心情相合,实难认乙○之反应有违常情,是尚难以此推认其并未
遭受性侵害,而为有利被告之认定。
作者: frogman1128 (迷彩) 2024-12-31 10:10:00
蒸蚌
作者:
vava5566 (发发5566)
2024-12-31 11:16:00干这也太爽了吧,A片剧情
作者:
eyesg (彌å郎)
2024-12-31 11:37:00证据在哪?没证据 没证人 可以这样关?
作者: b9601032 (delete) 2024-12-31 11:43:00
司法已死操
要强的人不帅屌又小,人家无法满足就要退了,还硬来,赔一赔,进去卖屁股吧
作者:
adoko (bigren)
2023-01-01 09:48:00法官就写了 搞一女四次不满足还想3p都在苦读进取的法官 心证当然好棒